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

簽名支持動物義工黃美蘭拯救流浪狗,請求法官大人輕判

2009年年中,動物義工黃美蘭為營救三隻將被處決的流浪狗挺身而出,自認為三隻狗的主人,成功協助三狗逃過一劫。數個月後的今日,黃美蘭收到告票,指控她無牌擁有狗隻及疏忽照顧,如罪名成立須繳付最高***一萬二千元***的罰款。現請各位簽名支持黃美蘭,請求法官大人因應案情及黃美蘭自認三狗主人的動機,從輕法落。你們的簽名將被呈上法庭,視為你們向法官大人求情的憑據。

三隻狗及黃美蘭的厄運始於去年年中北角出現多宗流浪貓被狗咬死的事件。當時,有義工聲稱這三隻狗就是兇手,雖然從未親眼目睹貓隻死亡是否由狗隻造成,亦毫無證據指證三狗,仍多次聯絡特首辦公室要求『緝兇歸案』。黃美蘭本來與此案無關,但於6月30日,她為同區水星街捕貓籠事件到北角調查,巧遇三狗。黃美蘭親眼目睹該三狗因餓極進食餵貓義工放下的貓糧,且三狗互相關顧,鶼鰈情深。正正同一時間,北角的另一頭又傳出貓隻死亡的消息。由於黃美蘭一直與三狗同在,北角區亦有不少居民飼養狗隻,且貓屍身上沒有被襲擊的表面傷痕,所有證據完全不足以指證三狗。

7月17日凌晨時份,漁護署出動捉拿三狗。黃美蘭確信牠們實為無辜,故聯絡署方希望將狗救出。但署方表示,由於三狗懷疑咬死貓隻,不適合被任何人領養,除非兩日內有人以主人身份贖回狗隻,牠們將被人道毀滅。黃美蘭本著慈善的心,不忍心三狗無辜受罪得死,寧可冒著被檢控的危險亦願意挺身而出,自認主人義助三狗,這亦是當時可以拯救牠們的唯一辦法。黃美蘭續聯絡不同狗場,替三狗尋找容身之處,即使受到各種冷言冷語、左推右托亦沒有放棄。最後,黃美蘭藉好心人的捐款及自支餘數,合共花費數千元以狗主身份將三狗從漁護署救出、替牠們領狗牌及做絕育手術。黃美蘭又成功為三狗找到居所,使牠們得以於狗場共渡餘生。數個月後的今日,三狗已適應狗場的生活,事件似乎已經過去。

日前,黃美蘭收到法庭傳票,控告她無牌擁有狗隻及疏忽照顧,如罪名成立,黃美蘭將須繳付多達***一萬二千元***的罰款。

黃美蘭任職家務助理,工時既長,收入又不穩定。她每個月所得的工資絕大部份都用來購買貓糧餵飼流浪貓,支付運輸流浪貓絕育的車費及其他醫療費用。黃美蘭可以為了照顧仍須哺乳的幼貓,把牠們帶於身邊,偷偷地邊工作邊照顧。她又甘願照顧因脊椎斷裂而無法自行排泄的流浪貓,把貓帶回家中照料,工作時亦須每日數次回家協助貓隻排便。黃美蘭雖然薪水不多,每月都足襟見肘,但她仍毫無怨言、為照顧動物無怨、無悔。

現時黃美蘭面臨法庭檢控,實乃完全出於她對流浪狗的不忍之心及對公義的堅持。由始至終,黃美蘭對拯救三隻『替死鬼』不遺餘力。若非她挺身而出,三條寶貴的生命早已無辜失去。如黃美蘭罪名成立,她根本無力支付罰款。我們認為,黃美蘭於署方捕捉狗隻後才成為主人,『無牌擁有狗隻』及『疏忽照顧』二罪實乃無的放矢。若有人因認作主人拯救無辜流浪狗隻而遭檢控,絕非香港政府的德政。同時,此案反映香港政府對流浪動物的保護嚴重不足,現行法例亦不利於動物福利工作者。

現在,我們懇請各位愛護動物的朋友一起簽名支持黃美蘭,請求法官大人體諒黃美蘭的苦衷,對她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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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旨在籌集簽名,請各位簽名支持因拯救狗隻而被檢控的動物義工黃美蘭,請求法官大人因應案情從輕法落。大家的簽名列印後將被呈上法庭,視為向法官大人求情的憑據。

簽名地址︰http://www.petitiononline.com/maylan/petition.html

這是收集簽名的網頁,請務必到網頁上簽名,否則不會有效!
只須填上姓名及電郵地址,整個過程不用一分鐘,請多多支持!
**謝謝foley yan提點,請盡量輸入英文名,使用中文有可能簽不到。

("sign the petition" -> 輸入 name(姓及名) 和 email address -> 輸入你的意見 (可留空) -> "preview your signature" -> "approve signature" ->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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