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髒屋養53貓狗 姐弟認虐畜

《明報》,2010/6/9

聲稱鍾愛貓狗在街上撿流浪貓狗回家的兩姊弟,被揭發養了53隻貓狗的環境滿佈排泄物,其中兩狗更要人道毀滅。兩人早前承認虐畜等罪,裁判官昨以相信被告真心飼養貓狗,判以社會服務令,但辯方後來自爆部分狗兒乃受人託養,裁判官立即收回判刑。


34隻狗無領牌 原判服務令

男被告王振庫(43歲)承認去年4月28日在沙田馬鞍山村某單位沒妥善照顧43隻狗,沒提供清潔家居、沒將殘廢或生病的狗分隔及未為34隻超過5個月大的狗領牌。其姊王玉鳳(49歲)承認用籠禁閉10隻貓及沒保持清潔和適當通風。男被告求情說,愛狗10多年及從街上收留狗兒,但因經濟問題才購買平價狗糧,導致狗生病,已感後悔。

裁判官本以為兩被告飼養貓狗不涉賺錢,犯案因經濟問題所致,遂判首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000元、其姊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後來男被告的律師指出,其中15隻狗乃受人託養,要求取回。裁判官遂立即擱置男被告的判刑,押後至本月30日再訊。

案情指今年4月28日,愛護動物協會收到投訴後,與漁護署及警員到案發地點調查,該處傳來惡臭及滿佈動物排泄物。大部分狗的健康情況惡劣且患皮膚病,其中兩狗因身體太衰弱而遭人道毀滅。另有34隻超過5個月大狗沒有領牌。現場亦有很多貓,其中10隻被困在滿佈排泄物的籠中。

【案件編號﹕STCC25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