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前女友3 犬被斷水糧 青年殘酷虐畜判服務令

《明報》,2010/8/6

售貨員未有履行對舊愛的承諾,善待她遺下的4 頭狗,任數隻狗無糧無水下留在家3 天,令牠們骨瘦如柴、滿身糞便,鄰居不堪狗吠聲報警,揭發部分狗已受餓數周至數月。被告早前承認虐畜等共4 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200 小時,另罰款2000 元。

疑餓數月至「皮包骨」

被告李卓安(23 歲)早前於粉嶺法院承認3項虐畜罪,控罪指他今年1 月1 日至3 日於落馬洲米埔隴村一石屋殘酷對待唐狗、德國牧羊犬和金毛尋回犬各一頭。

李卓安又承認未為唐狗植入晶片,觸犯沒有根據及按牌照畜養狗隻罪。

辯方求情指出,感化官認為被告責任感薄弱,解決問題能力不高,但已汲取教訓,律師強調被告只是不成熟,希望按報告建議從輕發落。裁判官表示,曾慎重考慮是否判被告即時監禁,但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案件編號:FLCC14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