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

勿再以撲殺手段減少流浪動物

《文匯報 》,2010/11/9


 今年的施政報告,是第一次觸及動物權益,而早前,立法會亦辯論「動物友善政策」,立法會議員期望政府可以改善動物權益,看來,政府要改善的地方還有很多。

 這幾年,筆者保持與動物團體和前線義工的接觸,無論從政策上還是在執行上,都讓我們感受到政策的僵化,和執行上存在對動物不公平的取向,甚至對一些動物團體,亦有敵視之意。

 前線義工,日復日、夜復夜地挽救流浪動物於水火,很多時,當流浪的貓犬被漁護署捉後,義工們都只能抱「救得一隻得一隻」的方法盡量營救。幸運的例子當然有,義工們曾透過議員辦事處向署方求情,救出動物,又或者被認可的動物團體領了出去,那麼,牠們就可以從署方這個鬼門關走出來。不過,被救的只是少數中的少數,當中有更多是被署方以所謂「人道毀滅」方式,了結生命。義工常說,漁護署是香港最大的屠夫,或許所言非虛。

 要有效減少流浪動物的數目,當然要從源頭出發。不過,撲殺(即人道毀滅)從來不是最有效的方法,反而是最殘酷的方法。漁護署曾經引用美國一項研究顯示,指出用於狗隻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成效不彰,政府只信賴一項外國的研究,何其危險。如果以此拖慢推行計劃的速度,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一項適用於貓隻的類似計劃,叫做「CCCP」(Cat Colony Care Programme, 貓隻領域護理計劃),過去十年,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一直在推動這個計劃,按這個本地的研究計劃顯示,在某一個研究地點的貓隻領域的數目,由2002年的107隻流浪貓跌至去年只有18隻。無用殺戮,只需用溫和的方法,假以年日,成效自然彰顯。如果當年繼續用人道毀滅的方式,相信今天這個研究點的流浪貓隻,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政府當局一直信奉國際組織的意見,但在處理流浪動物的課題上,當局卻是反其道而行之,世界衛生組織(WHO)關心瘋狗症的問題,而與此有關的課題,就是狗隻數目過量引致的。不過世衛指出撲殺狗隻,不能有效控制狗隻數目,最有效的方法,反而是控制狗隻買賣和絕育。所以,筆者促請政府盡快並重新與區議會討論適用於狗隻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在上一屆區議會,已經有九個議會首肯嘗試,但是,政府又用流浪犬主人誰屬的技術原因,不予推行,至今令計劃零進度,如果再拖延計劃,只會令這個最有效減少流浪動物源頭數目的計劃無法實施,最受害的既是將被殺害的動物,亦未能令社區內市民與動物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