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星期日

主人避債失蹤兩狗險餓死 斷糧十日 靠廁所漏鹹水吊命

《星島日報》,2011/7/29

主人欠債,寵物當殃!一對同居男女,疑因避債出走,遺下兩犬在粉嶺華心邨家中,斷糧十日險告餓死,只憑水管漏出鹹水吊命,由狂吠變哀鳴,驚動鄰居報警,破門救出兩頭骨瘦如柴可憐狗,屋內臭氣薰天,警方正追尋涉虐畜戶主下落。

粉嶺發生幾乎餓死狗事故,警方列作虐待動物案處理。現場是華心邨華勉樓三樓一單位,戶主為南亞裔男子及其華裔同居女友,飼養一頭混種金毛尋回犬及一頭唐狗。據悉,較早前曾有人登門追數,戶主疑為了避債,十日前與女友匆匆離家後一去不返,兩頭愛犬被遺留屋內。

現場消息稱,兩犬在無人照料下,不斷吠叫及胡亂便溺,弄致臭氣薰天,斷水斷糧多天後,氣力不繼,身體漸虛弱,不再吠叫,只發出哀鳴,同樓姓劉居民在前晚近十一時報警。

哀鳴驚動鄰居揭發

警方與消防員到場,拍門無人應,遂由消防員破門入屋,發現兩犬已餓至瘦骨嶙峋,每頭僅重約二十磅,狀甚可憐。屋粧無狗糧或食水,只有廁所一條鹹水管漏出涓滴鹹水,疑兩狗靠喝鹹水維持生命。

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其後奉召到場,經初步檢驗證實兩犬無性命危險,將牠們帶走,交由獸醫作進一步檢驗;警方將事件列作虐待動物處理,正設法聯絡戶主協助調查。

戶主疑違公屋租約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未曾接過居民投訴該單位養狗滋擾事件;根據資料,在該單位發現的兩隻狗,只有一隻獲房署在○三年發出暫准證,可給住戶養至狗隻離世為止。發言人續指出,房署正跟進另一隻狗資料,以及是否違反公屋租約條文,如有違規,按扣分制該單位住戶會被扣五分。

香港犬隻訓練總會創辦人張松照表示,狗隻一般在無食物無水的情況下,可以生存十多天;而是次事件狗隻有鹹水食用,故可再維持多十數日生命,但身體會十分虛弱,須長時間才可恢復健康。他補充說,在惡劣情況下,犬隻生存機率要視乎品種而定,一般而言,唐狗會比金毛尋回犬活得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