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不可出租的生命 / 呂宇俊

《星島日報》,2011/7/11


上星期看新聞報道學到一個新名詞———「哈租族」,字義來自英文「hire」,指那些人覺得與其花錢去買一樣東西,倒不如租回來一段時間,用舊了或沒有錢繼續租時,就退回給公司。

在廣州,這類出租店種類頗多,出租物品包括房子、車、家電、家具、健身器材、名貴皮包,連兒童用品也可以租回家中慢慢享用。乍聽之下,好像是很好的計畫,但鏡頭一轉,令我立時心情沉重,覺得那些人和租用者均十分不該。

寵物有靈性非工具

熒幕出現了很多可愛的小狗,在籠裏等待客人「租」回家,下一個鏡頭是一位女士好像很有愛心地抱小狗,她還回應說每周末都會租一隻不同品種的小狗回家。主持人問他們為何不買一隻呢?有人回應買不起,八十元租一天還可應付;又有人回應因為怕自己若照顧不來便不知怎算,若是租來就沒有那麼大責任。

還記得在香港都聽過可以先租後買,就是寵物店讓你先租一段時間,若真的不適合可以退回。這樣完完全全只是把動物當為一樣工具,甚至只是當他們是一件家電或健身器材,但牠們卻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動物。

曾聽到有人從愛護動物協會等機構收養一些被遺棄的動物回家後,往往要長達一至兩年才可以與狗隻建立互信的關係,更有些寵物在主人帶牠們坐車時會突然失控,因為可能牠們曾被之前主人帶往乘車後被遺棄。

我養了兩頭拉布拉多狗(即用來做導盲犬的犬種),每一晚若我還未回家,牠們便會一直在樓梯守候等我回來,直至聽到我的車駛入屋苑,牠們會直奔上天台看我回家,我深切體會到動物的感情。當我和太太去了旅行時,家人更說牠們會坐立不安呢。

動物有情這是不爭的事實,讓我們嘗試代入牠們的角度:每星期被人帶去一個新地方,好像得到很多愛護,又有人擁抱、又有人親吻,誰知一兩天後又打回原形,回到狹小的籠中,每星期如此情境又再發生,每星期又再面對被遺棄的感覺。

各位,若大家真的想試一試自己是否適合養寵物,請都不要嘗試「租」牠們回家,你可以多與養寵物的朋友交流,多探望朋友的寵物,多與牠們接觸,甚至在朋友外遊時自薦為他們照顧寵物,再細心想想是否能負起至少十五年的責任與承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