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星期六

野豬與人類 / 曾繁光

《星島日報》,2011/8/23

  午夜剛過,一輪明月讓銀光灑滿。前面的車停下來,排成了長長車龍,我以為發生了交通意外。

  車輛慢慢前行,數分鐘後,都會中的奇景就在我面前出現,兩頭大野豬帶着三頭小野豬橫過馬路。我也像其他司機一樣把車停下來,讓牠們一家遠去,才再開車。

  五隻野豬大概已過慣了都市生活,牠們對高速往返的汽車像完全不害怕,小豬更望向我笑。

  忽然想起了幾則與野豬有關的新聞。一雙野豬闖進醫院範圍,院方擔心牠們會影響病人安全,故召來漁護處職員將野豬射殺。另一則新聞報道新界一名農民,因野豬肆虐毁他菜園,故他埋下陷阱活捉野豬……

  想到這些以人類為中心的新聞,我覺得人類很可笑。大地本應屬於每一種動物的,誰也不能把大地據為己有,只有人類才會把土地畫成方塊來高價出售,而土地賣出後,便為人類建火柴盒子房子,從不會考慮一下活在同一塊土地上的其他生物的生存權利:「對不起,這塊地是我的,現在我要建房子,請你盡快離開,不然我會不客氣……」

  又或者,在沒有任何警告下,堆土機來了,把一個屬於不同生物的社區,變成人類獨得的商場住宅。

  那遍樹林本是野豬棲息之所,不知何年,有人在那裏築了馬路,又不知過了多久,那裏豎起了一棟棟高聳的大廈,樹林不見了,整個山坡給剷平了,草地給鋪上了水泥,水源也被截了。可憐的幾個野豬家族,只好跑到別處去生活,偶爾牠們經過老家,人類便神經過敏地爭相走避,更有人惡意攻擊牠們。

  倘若野豬會說話,不曉得牠們會否抗議人類入侵牠們的棲息地呢?牠們又會不會把人類趕走和殺害呢?相信牠們不會,牠們只會跟你和平共處,你過你的日子,我過我的生活。

  然而,人類自稱萬物之靈,強佔屬於所有動物的土地,把其他動物一一逼死或遠走他鄉。牠們只是回老家看看,為甚麼人類也不能容忍呢?

  看來,野豬比人類善良、博愛。

  當你下次經過這裏,見到野豬的蹤影,請你把車停下或慢駛,先讓牠們過馬路,這些土地上築起的我們的家,不就是曾經是野豬們的家麼!我們得尊重牠們,留個空間讓牠們活動,讓牠們走進市區,跟我們一起生活不是更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