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星期六

環團集會抗議海洋公園

《東方日報》,2011/8/27

海洋公園擬於明年中啟用的《冰極天地》引入四至五條白鯨,惹來愛護動物及保育團體強烈反對,有團體更號召市民下月初在公園門外集會抗議,要求擱置計劃。不過,海洋公園發言人警告,團體在公園範圍示威集會屬違法,示威者隨時會招致牢獄之災。人權監察組織狠評有關條文是過時惡法,更說若公園盲目依法行事,而不考慮執行的「必要性」,隨時會違反《基本法》。

近550人聲言參與

愛護動物團體「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近日在社交網站開設「反對海洋公園引入野生白鯨,以生態教育為名,實則踐踏生態!」群組,準備發出反對聲明,及號召市民於九月四日在海洋公園門外集會,反對公園計劃捕捉和「囚禁」白鯨於即將開設的新景點《冰極天地》內,及討論各動物及保育關注團體,是否應對海洋公園進行監察。該群組開設約一日,已有近五百五十人表示會參與行動。

海洋公園發言人昨回應有關集會活動時表示,公園會聆聽及尊重市民對動物在動物園和水族館內飼養所持的不同意見,但指按《海洋公園附例》,是禁止在公園範圍內,包括大門售票處外的露天廣場及停車場,進行任何公眾集會或遊行;公園方面會與警方緊密合作,以盡量減少對遊客的騷擾。

發言人強調,公園對引入白鯨仍未有定案,但初步傾向會優先研究引入圈養中的白鯨,如此方法不可行,則會考慮交換及其他方案,最後才會研究購入野生捕捉的白鯨,但強調採取此方案前,會先諮詢公眾的意見。

現行《海洋公園附例》,如未經海洋公園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公園內舉辦或進行任何公開討論或辯論、舉辦或參與任何公眾集會或遊行。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款即屬犯法,一經定罪可處不超過二千元的罰款及監禁三個月。

人權組織狠批過時

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批評有關條例是惡法及過時,雖然海洋公園有法例可依,限制市民在公園範圍內示威自由,但亦必須合乎「必要性」這個元素。他說,如請願人士並無騷擾其他遊客使用公園,若公園以此法例條文禁止他們集會和示威,隨時違反《基本法》。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指,近日市民對於被壓制言論自由反應激烈,若海洋公園再出動警方對付示威者,她認為極不理智,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反效果,她呼籲海洋公園必須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