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過氣情侶街頭爭養狗權

《太陽報》,2011/12/19

同愛養狗的過氣情侶,當初相愛時共同撫養一隻芝娃娃犬,兩人分手後達成協議,雙方輪流撫養小狗,惟有人食言,到期後拒絕交還。男狗主昨晨前往找女方,要求領回愛犬,爆發街頭奪狗戰,驚動警方到場,最終男方奪得「撫養權」,女方淚眼目送愛犬離去。

消息指,捲入爭狗糾紛女子姓高(二十九歲),本身養有兩頭小狗,其後結識姓柯(三十四歲)男友,兩人熱戀期間,再另購一頭白色芝娃娃犬共同飼養,待如親子。其後兩人感情轉淡分手,惟雙方均不肯放棄愛犬,遂協議輪流帶返家飼養。

警誤以為有人偷狗

昨晨九時許,高女與父親推嬰兒車,載同三隻寵物狗離開寓所,到附近震寰路散步。途至卓爾廣場對開,柯偕兩名友人追至,指摘高女逾期未有將狗交還。高女將芝娃娃緊抱胸前,拒絕交出,雙方在街頭激烈爭執,柯無奈報警求助。

警員接報,以為有人偷狗,趕抵現場調查後始獲悉為誤會,遂將兩人分開調查。由於高女一直情緒激動,哭緊抱愛犬不放,一度須邀其登上警車休息,由女警安撫情緒。柯其後亦登上警車,一對前度情侶商談接近二十分鐘後,高女態度終軟化,含淚將芝娃娃交還,結束這場犬隻爭奪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