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

夥同黨欲下毒手 街坊群起追捕 西環冷血貓屠夫落網

《蘋果日報》,2012/3/26

愛心街坊每月合資 3,500元,租用西營盤一個後巷地舖作餵飼流浪貓之用,豈料惹來無良貓屠夫垂涎,先後捉走多隻流浪貓屠宰進補。前晚兩名貓屠夫再露面欲施毒手之際,街坊群起追捕,其中一人被制服,一人乘亂逃去。警員調查後,將肥賊押返北角寓所搜查,未有發現,暫列偷貓案處理,並通緝另一名狂徒歸案。

被捕疑人姓黃( 35歲),報稱任職運輸工人。據悉有人數月前曾在上環街巿捉流浪貓屠宰被擒,但因證據不足獲釋。現場為西營盤第三街 32號一處後巷,其中一間百多呎的地舖,五、六年前由街坊以月租 3,500元,合資租作定時餵飼流浪貓及留宿之用,多年來相安無事。

自新年過後,街坊發現平日十多隻定時出現的流浪貓,逐一失蹤。有街坊本月初數度目擊一名手戴白手套及持貓籠的肥胖男子走近後巷。街坊向他查問時,對方支吾以對趁機逃去,懷疑他是捉貓狂徒,已向警署備案及街頭貼大字報,呼籲附近街坊多注意。

前晚 8時許,數名街坊正攜同貓糧準備到場餵飼之際,發現該肥賊戴着白手套與另一名攜同紅白藍膠袋及貓籠的男同黨準備犯案,大聲喝止。其中肥賊被街坊及見義勇為的地舖職員合力制服。疑人一度聲稱是愛護動物協會人員,但街坊不信,報警通知警方拘捕疑人。

稱代同黨捕捉

西區刑事偵緝探員接手調查後,得悉疑人曾涉及一宗在上環街巿捉走流浪貓案件,貓義工當時報警把他拘捕,但由於證據不足,最終獲放行,懷疑他因此轉移犯案地點。有人在盤問期間把責任推卸給同黨,聲稱對方想進補,要求代為捉貓交同黨屠宰食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流浪貓有人認領,涉案人士已犯盜竊罪,而捉貓過程中可能有不人道的地方,有機會觸犯虐畜罪名,最高刑罰為 20萬元及監禁 3年。若證實屠宰食用,情況更為嚴重,肯定違反《貓狗規例》,可罰款 5,000元及監禁 6個月。


另稿:
人窮愛不減 一屋 70隻貓

街坊合資租舖養貓的故事,背後是一段段動人心弦的經歷。一個靠兒女供養的七旬婆婆、一個 400呎單位養活 70隻貓的失婚女貓癡,人窮愛不減,多年來風雨不改定時餵貓,即使愛心換來野貓發惡抓傷,但只要牠們走近撒嬌,足已令她們窩心,堅持下去。

貓糧花費 168萬元

168萬元對於基層出身的 50多歲姚小姐,足以買斷現時居住單位,然而她選擇 20年前,在街頭逐一把街貓帶回家,每月光花費貓糧便高達 7,000元, 20年來高達 168萬元,結果另一半不體諒離婚收場。她與女兒搬至 400多呎單位居住,仍堅持餵養至今。

她坦言每日工作八小時賺錢供樓兼養貓,五年前決定與街坊合資 3,500元租地舖,每晚 7時許到來餵貓,每日只睡四小時,「我慳自己都唔慳貓,只要我一日未瞓低,我一定堅持落去!」對於殺貓屠夫,她怒斥:「我哋畀晒心機養貓,佢哋殺貓就將所有功夫白費,我見到一定唔放過佢哋!」

另一名合租地舖的七旬婆婆,獨居西營盤單位,靠子女供養,大部份收入不是用在自己,而是購買貓糧及夾錢租舖,她向街坊稱自己老來獨居,貓兒成她唯一寄託,見到牠們撒嬌,就心滿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