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

貓狗殺手橫行 警劣態依舊

《東方日報》,2012/5/25

警談守護動物,原來只是做騷!在現行警隊編制下,市民遇有動物受虐,求助時被冷待已屬等閒,即使報案成功,亦未必能將兇手繩之於法。曾有一隻身上並無任何與狗搏鬥痕迹的貓女,在鮮有流浪狗的地區,腹部被劏開血洞斃命,卻被判定為死於狗咬結案。警方於去年推出的「動物守護計劃」,聲言打擊動物罪案,情況卻未見改善,破案率仍不足兩成。更有曾報案市民踢爆當局舉動只是「做場大龍鳳」。本港在拯救動物問題上毫無寸進,令人不禁大嘆:拿甚麼拯救你,我的貓貓狗狗。

雙手僵硬,腹部兩個血洞令人毛骨悚然,倒斃血泊中的是被街坊稱為「金女」的黃毛貓女。案發地點在太子基隆街,該處有獸醫診所職員發現金女後便即報警。診所負責人麥志豪在與獸醫商討後,認為屬人為所致,「身上冇打鬥痕迹,傷口好齊。」

貓女被殺 荒謬理由結案

報案後三個月,即去年八月,警方正式發出通知,表示經調查後,相信金女是被流浪狗襲擊致死。事件引起關注者強烈不滿,麥質疑警方敷衍了事,對官方判斷可信度存疑,「佢咁講我咁聽,但狗多數會咬目標嘅咽喉,而更重要嘅係,我哋呢頭冇流浪狗!」

對警方處理動物案件的手法,有動物義工坦言已經心淡,「已經費事報警。」去年年尾,警方推出「動物守護計劃」,稱在接獲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後,前線人員會盡快向漁護署以及相關動物組織尋求協助。

然而,在計劃實行半年後,本年頭三個月接報十二宗案件,只拘捕了兩人,約為百分之十七,對比去年四成多的整體罪案破案率,明顯奇低。事實上,在新計劃下,警隊編制並無改變,偵查動物案件者依然不會受專門訓練。甚至有前線警指「乜都唔識。」
本年四月,發生在旺角一幢大廈天台的「兇殺案」,反映警方草率態度未曾改變。「死者」是被街坊稱為「黃忍」的花貓,被發現時已經奄奄一息,其後在獸醫診斷下,發現其下顎斷裂,舌頭發黑,體內亦嚴重出血且肝臟受損,估計是身體受到猛烈撞擊所致。

報案人黃先生屬該廈住客,他回憶案發當日,有三名軍裝警員,近十名便衣探員到場調查,十分大陣仗,「之後都冇再有人嚟查過,原來係場大龍鳳!」黃對警方十分失望,「發生喺大廈天台,隻貓唔會從天而降,你唔嚟大廈查,咁仲可以查啲咩?」

社會轉變 警應調整角色

「最記得以前有隻貓畀人斬咗前肢,當區警察唔受理,市民跨區報案,警員竟然問『隻貓係咪做完手術自己落街玩』!」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現時部分警員不太重視動物案件,惟隨着社會進步,警察角色亦應調整。

針對上述問題,警方稱不同的政府人員,可就不同情況執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金女」案件在調查期間,有兩名證人指案中貓隻曾被三隻流浪狗襲擊,而「黃忍」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另稿:
倡設專隊 有效調配警力

不少人對安排專隊調查動物案件嗤之以鼻,認為是浪費資源之舉。不過,有關注動物組織指,只要重新調配人手,便可有效提升調查效率。亦有警察組織認同,現行機制有改變空間。

讓「愛心警察」參與

據了解,現時警方處理涉及動物被虐待或殺害的案件,一般由軍裝警員先到場調查,然後再按需要交予刑偵探員跟進。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認為,警方與其推行名不副實的「動物守護計劃」,不如考慮在除水警外的其他總警區,號召熱愛動物的警員成立「動物警察」,專門負責相關案件,「可以解決部分警員輕視動物案件嘅問題,人唔使多,幾個就夠,平時可以負責宣傳教育,唔會浪費資源!」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指,警察對各種案件應認真處理。他坦言,現時警隊中有不少兼任職位,「有某種專長,就可以兼任,需要時就會搵佢,例如談判專家」,因此他認為當局可考慮設立與動物罪案有關的兼任職位。


另稿:
警隊受壓 始大陣仗調查

警方常被指對動物案件關注不足,「黃忍」被殺案件又為何能動員逾十名警員,甚至安排整隊人手調查?原來背後另有內情。

一般報警不了了之

虐待動物案件,若按照一般途徑報警處理,案件隨時不了了之。要引起各界關注,惟有另闢蹊徑。據了解,為令「黃忍」案件更受關注,事發後有人直接聯絡了負責動物守護計劃的總警司,以及立法會議員,更適逢警務處處長到油尖旺區議會開會,經反映後,相關案件才得到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

油尖旺區區議員葉傲冬表示,除「一哥」外,當時亦有區內較高級的警員參與會議,不排除是在高層知情後,前線警員特別關注案件,「事實上,當日真係加派咗警力。」不過,他坦言相關案件調查進度不太理想,希望警員能夠認真處理事件,並非只為應付高層而敷衍了事。


另稿:
市民點睇

羅小姐(寵物美容課程學生):「最近都睇到多咗好多虐待動物事件,但個計劃破案率咁低,警察好有問題,都唔當貓狗嘅生命係一回事。」

李小姐(情緒治療師):「我住基隆街附近,未見過有流浪狗,我見到啲狗都係舖頭養嘅。如果隻貓(金女)嘅死真係人為,警察真係要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