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全城追尋肥貓「忌廉哥」

《東方日報》,2012/7/15

「偷貓嘅人偷嘅唔止係忌廉哥,偷走嘅仲有係我哋個心!」本港正上演一幕人貓情深的故事,人稱「尖東忌廉哥」的七歲英國短毛貓,身形肥嘟嘟,逗得街坊、遊客笑逐顏開,幾年來在區內人氣爆燈,成為寵兒,而與牠朝夕相對六年的主人,人貓之間更建立了深厚感情;但本月十日,忌廉哥被發現於尖東南洋中心附近失蹤,至今音訊杳然。憂心不已的主人高先生懷疑,愛貓是遭偷貓賊「順手牽貓」抱走,不少有心人出手襄助,發起全城尋貓行動,冀能重拾昔日人貓歡聚的溫情。

「尖東忌廉哥」本月十日凌晨於尖東南洋中心一帶失蹤,翻查閉路電視影帶後,發現忌廉哥最後「露面」時間為凌晨三點,影帶所見,當時未有可疑人物途經,但牠的主人兼報攤東主高先生堅稱,與忌廉哥日夕相對六年來,牠從未曾「離家出走」,相信牠的失蹤是偷貓賊所為。本報昨日到訪高先生時,不少行經的街坊紛紛上前慰問道:「搵番忌廉哥未啊?好擔心佢啊!」盡顯關懷之情,高先生只能無奈黯然回答:「都唔知幾時先搵得番!」

主人:偷走我哋個心

憶述愛貓失蹤前的舊事,高先生侃侃而談,他指忌廉哥生性溫馴、平易近人:「忌廉哥好好脾氣,唔怕陌生人,就算你點搞佢都得!偷貓嘅人偷嘅唔止係忌廉哥,偷走嘅仲有係我哋個心!」由於身形胖嘟嘟,加上任摸唔嬲,更逗人喜愛,短短幾年間,忌廉哥已成為區內上班一族、遊客貓迷的新寵兒,有人更專程帶同貓糧到來作見面禮,只為見忌廉哥一面。

有擁躉無數的忌廉哥「坐鎮」,帶挈了高先生店舖的生意,猶如店舖的「招財貓」。但高先生絕不在意貓兒所能帶來的生意,他記掛的只有忌廉哥的乖巧。他指,喜歡吃罐頭魚的忌廉哥其實可以非常百厭:「忌廉哥一旦無魚食,佢就會跳上櫃位上,阻住做生意,但一畀魚佢食,就會粒聲都唔出好乖!」

能夠與忌廉哥結緣,高先生坦言是緣分安排:「佢(忌廉哥)本身有朋友養開,但朋友覺得忌廉哥傻更更咁,唔夠醒目,所以一歲嘅時候就畀咗我養!」看着忌廉哥一天一天長大,他指除了緣分還是一種福分,說着說着愛貓的往事,高先生時而雀躍、時又激動:「晚晚發夢都掛住佢!」

要求歸還 承諾不追究

除了高先生惦記忌廉哥的安危,不少有心人動員印製「尋貓啟事」於區內張貼,又在網上發放貼文尋貓。高先生苦苦哀求說,只要有人能助他尋回忌廉哥,必以薄酬答謝,若是偷貓人能歸還忌廉哥,他承諾不作追究。

另稿:
賊人 最高判囚十年

「忌廉哥容易接近陌生人,警覺性低,應該係畀人抱走!」高先生堅信愛絕非「離家出走」,而是遭人偷走。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無論是有心或無意,若有人未經主人許可把寵物帶走,即屬犯法,可視作盜竊罪處理,隨時被判監十年。

環境突變 或生敵意

會代表也指,若隻生活環境突然轉變,牠們或會對人類出現敵意,更甚者會作出攻擊行為。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由於「尖東忌廉哥」為家,屬有主之物,若有人未經同意下將牠帶走,無疑是剝奪主人擁有該寵物之權利,法律上會視作一般盜竊罪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判監十年。

黃又說,偷者難以抱走流浪作答辯理由,因為:「流浪唔會有頸帶,亦都唔會輕易接近陌生人。你可以咁同法官講,但一定判你有罪!」而失去寵物的事主若懷疑家被偷走,可報警求助,警方一般會視作遺失財物個案處理。

兒與主人高先生朝夕共處六年,如今突逢巨變,恐難以適應。香港群會幹事陳靈怡指,不論家或流浪被人領養,由於牠們未必能及時適應新環境,有機會出現不肯進食、容易傷風等反應,甚至對人類作攻擊性行為,而新主亦有機會受到隻身上的細菌感染。她呼籲市民養前應想清楚,做個負責任的主人,千萬別因一時之快,害苦了一條生命。

另稿:
粉絲憂心如焚 網上呼籲

風靡不少迷的「尖東忌廉哥」失蹤至今,仍然下落不明,不但令主人高先生寢食難安,也令迷們憂心如焚,他們自發在網上發起尋行動,在多個討論區轉貼尋啟事,不少「粉絲」在「尖東忌廉哥」的facebook專頁留言,坦言十分擔心牠的情況,有人更親自跑到尖沙咀多處尋,只為能早日尋回忌廉哥。

網民轉貼尋

以「尖東忌廉哥」為名的facebook專頁約有近三百名「粉絲」,他們對忌廉哥的一切瞭如指掌,有留言指忌廉哥有「尖東第一肥」之稱,實為攤檔全職店長,嗜好為:「食嘢、睡覺、攤屍同露出一個Chok樣。」自忌廉哥於本月十日失蹤後,專頁上有不少留言,反映大家只為快尋回忌廉哥,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有熱心人又自發跑到尖東附近尋,網民「Yip Yi Ching」稱:「今日放工去尖東一帶撞下,但一隻都見唔到!」為了擴大搜索網,有網民把尋啟事轉貼到香港討論區及親子王國等,引來不少「粉絲」的回響,有相信是「忌廉哥粉絲」的網民留言:「佢就快七歲,淨係識食同瞓,又怕死又肥,希望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