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馬騮山屠夫與動物警察 / 楊漢群

《香港商報》,2012/7/16

早前傳媒報道有兇徒以種種殘酷方式虐待猴子,引起迴響,「馬騮山屠夫」一度成為網上熱門的搜尋名詞。惡徒暴行固然令人髮指,而更叫人憤怒的是他們沒有得到任何制裁,暴行至今不但仍然繼續,更有越演越烈之勢。

當局縱容變態狂徒

猴子是受保護動物,得悉有關惡行後,漁護署、警方理應加強執法,盡力保護,可是,當局竟每多以「猴子打架」等愚昧荒謬的理由推搪。其實,如果香港的猴子懂得在打架時對同類挖眼、全身綑綁、斬手斬腳、淋鏹水等,就肯定是世界上進化得最厲害的猴子,達爾文再生也必會因而重寫《物種起源》和重新發表進化論。

在殘酷的事實面前,「猴子打架」這個藉口只能反映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既是嚴重地敷衍塞責,也是極度「腦殘」。

縱容惡行必禍社會

上述的變態殘酷暴行由來已久。流浪狗、野猴、野牛受狂徒殘害的慘事無日無之,不少善良熱心的市民多次發起遊行、請願,呼籲警方設立專門遏止這類暴行的「動物警察」,可惜當局一直置若罔聞,讓暴徒繼續獰笑。

或者有人認為,殘酷虐害動物只是小事甚至不是一回事,不值小題大做,有這種想法的人,同樣等於將自己貶為高度智力退化的新物種。從多年來的惡行可以看到,狂徒不是為了經濟利益或食物需要,而是純粹為了通過殘酷行為來滿足變態的心理,這對社會是巨大的潛在威脅。

仁愛人道社會和諧

狂徒明知香港法律保護、狗、猴子等動物,愛護這些動物也是社會的共識和道德,卻偏要狠下毒手,根本是公然挑戰法律和社會的道德底線。他們見當局沒有行動,就越來越肆無忌憚,手法也越來越殘忍,說明殘酷變態心理需要不斷地獲得「更高層次」的滿足。執法者如繼續縱容惡徒,等於鼓勵犯法,為變態打氣,為狂徒護航。長此下去,誰能保證當其他動物的痛苦無法滿足極端變態的心理時,狂徒不會向人類身上打主意?

事實上,善待動物、保護動物的棲息地等,對建立仁愛和真正和諧的社會,有巨大作用。回歸前多年,香港已有法律禁止吃狗、有防止虐畜會(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前身),有《郊野公園條例》等。這些善政善法,潛移默化地對公眾進行人道主義教育,大大促進香港成為人道社會和仁愛社會。一個充滿人道和仁愛的社會,還怕沒有真正的和諧嗎?

近年很多人指香港社會戾氣衝天,越來越不和諧,殘虐行為受到姑息而日益猖獗,絕對是一大因由。試問街頭和郊野多見受盡殘酷折磨的小動物、變態暴徒逍遙法外並潛伏在你我他的身邊,社會能不添暴添戾添血腥嗎?

善待動物、制止變態惡行、懲罰殘酷惡徒,是文明、仁愛、人道社會的其中一個重要標誌。

香港,你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社會?執法機關的主事人,你們到底想香港變成一個怎麼樣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