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

fb晒酷刑照 不堪起底 知衰自首 虐玩「壁報貓」城大生被捕

《太陽報》,2012/12/17

「腦殘」大學生玩殘「壁報」!最近全港關注虐殺手暴行時,一名城大男學生疑因貪玩,在宿舍用強力牛皮膠紙將可憐小花黐實在床背上「條條揈」,猶如立體「壁報」,有人更將「吊」照片放上facebook博「Like」。豈料遭網民狂插冷血虐,並掀起網民群起聲討該虐兇手,男生被大起底後,自知闖下大禍,即在網上公開道歉及自認無知貪玩,並表達懺悔。事件驚動城大校方介入,昨午男生由舍監陪同到警署自首,涉嫌虐待動物被拘捕。

因貪玩闖禍的男生姓丘(二十歲),為香港城市大學一年級新生,現居於賽馬會群智堂二樓的校園宿舍。據悉,丘數月前飼養一隻小花,涉嫌違規偷偷將兒帶進宿舍,曾大膽地將與兒在宿舍房間的合照放上網。事緣前晚十一時許,網上討論區轉載一張來自某人facebook的疑似虐照,相中可見現場似是學生宿舍房間,一隻小花被人用牛皮膠紙黐在床背上,兒頸部及腰部被打橫黐住,背部緊貼床背凌空吊起,網民形容相片顯示兒神情呆滯,指主人手法殘忍,有虐之嫌,呼籲網民人肉搜尋主人的身份,其後矛頭指向一名城大男生,更將其早前手抱兒的照片放上網,引發網民聲討。

聲稱兒沒有不快

至昨晨,有自稱是男主角友人的人士,在討論區代男主角發表道歉聲明,有人自稱是城大一年級學生,聲明本身亦是愛護動物人士,同樣為最近的虐貓事件深表憤怒,並指事發當日發現貓兒有蚤,故利用蚤梳及膠紙為貓除蚤,其後因一時無知和貪玩,才把貓兒黐在床背上數秒,又稱貓兒安好,沒反抗及表示不快,但他為此行為感後悔和羞愧,對於自己成事件主角感無地自容,盼大家原諒其無知貪玩,並吸取教訓,承諾以後不再做這類事。

由於該張「吊照」引起軒然大波,校方獲悉後高度重視,立即聯絡有關男生了解。昨午二時許,舍監陪同該名男生到長沙灣警署投案,主動向警方講述事件經過。該男生涉嫌虐待動物被拘捕,獲准保釋候查。愛護動物協會其後派員檢走兒,檢驗是否有受傷。

校方不容虐待行為

城大發言人證實,一名一年級學生涉嫌在宿舍有虐行為,該學生表示悔疚。由於事件現正調查中,校方不宜對事件作評論。發言人強調,校方絕不容忍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呼籲學生尊重動物權益,確保牠們受到適當的保護。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指,該隻兒為黃色的雄性唐,約四個月至半歲大,暫未發現有明顯傷痕,會交由獸醫作詳細檢查。

另稿:
「虐貓照」主角道歉聲明全文

本人乃香港城市大學××××××一年級學生,丘××。就最近網上瘋傳疑似虐貓一事作出澄清!事前我已用FRONTLINE(杜蚤液)杜蚤,但仍發現有蚤,所以其後我使用蚤梳和膠紙幫貓除蚤,之後我一時無知和貪玩把貓痴(黐)在床牆上數秒。雖然小貓當時安好,沒有反抗表示不快,但事後我為此極之感到後悔,希望發此聲明向各位解釋。我飼養小貓已數個月,對牠作此無知行為,事後我感到極之羞愧,並且作出反省!對於用膠紙痴(黐)貓一事我深感抱歉!我本人也是個愛動物人士,最近虐貓事件我也很憤怒和譴責!今次我竟成為虐貓主角我也無地自容及慚愧!所以我特發此聲明向大家道歉,承諾以後再不會做出此事。感謝大家關心。我發此信希望各位可以原諒我無知貪玩!最後我希望就此呼籲各位反對虐待動物和尊重生命!多謝各位!

丘××
××××××一年級學生


另稿:
係咪要隻貓講我好辛苦?

「以一般正常智商程度都睇得出係虐待!係咪要隻貓講『我好辛苦』先算虐待?!一句『貪玩』就可以當冇事發生?」城大男生涉嫌在學校宿舍內虐貓,惹來網民狂轟,鬧爆該男生「無知」及「枉為大學生」。更有人要求城大開除其學籍。

網民促開除學籍

「壁報貓」照曝光後,網民迅速揭發涉案者竟為大學生,大感嘩然,「荒謬!如果係幾歲細路都算,可以教;但身為一個成年大學生,不得原諒……」。有人更要求:「除左(咗)開除學籍,亦要繩之於法」、「一人一信等QUIT U(退學) LA」。即使事主道歉及辯稱是為「除蚤」後,部分網民亦不賣帳,「簡直無知,大學生,冇心養佢都唔好咁對佢吖,仲話自己愛小動物」。

但亦有網民接受其道歉,「有邊個唔會做錯事,人哋(事主)已公開全名道歉,做咩仲要咬實人唔放過」、「真係有必要公開晒人哋啲個人資料嗎?網絡愈來愈可怕……」。有網民指:「一兩個大學生做錯野,話晒全部大學生(?)」

據悉,由於涉案男生坦白承認過錯及道歉,城大校方會從輕發落,不會開除其學籍。警方亦考慮是否檢控。


另稿:
虐畜者人格發展有缺憾

近日虐貓案不斷,是次個案更牽涉具高學歷的大學生,情況令人關注。有關注保護動物人士指出,虐畜是人格發展問題,與教育水平無關,認為涉及有關案件者需接受心理輔導。

與學歷無關 倡心理輔導

香港愛貓救世軍發言人羅碧雲表示,虐畜者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外物的痛苦身上,其實是一個人格發展出現缺憾的表現,無論個人智商或學歷高至甚麼程度,亦可能會做出有關行為。而部分虐畜者,甚至會主動將受虐動物的照片上載至網上,讓其他人看到,反映他可能並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問題,或需接受心理輔導以矯正其心理。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現行法例,虐畜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若犯案者為二十一歲以上人士,基本上將必定收監;若為十八至二十一歲青年,均必須留案底,及很大可能被判入住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或教導所。

另對於今次涉案男生聲稱用膠紙替貓「去蚤」,愛協發言人顏綺苓指,替動物除蚤只需使用杜蚤液或蚤梳,從未聽聞要用膠紙,又指一些短毛貓種被黐膠紙後,無論黐上的時間長短,當撕除膠紙時亦可能會扯傷其皮膚,需由獸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