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

5月大流浪貓 疑遭剝毛虐殺

《香港經濟日報》,2013/2/16

一名電腦技術員剛因燒死隻而被判監8個月,但仍未能遏止虐待動物惡行。

  藍田興田邨昨晨又發生殘酷虐貓事件,一隻流浪貓被發現慘遭剝光尾毛後死於橋底石級,警方在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協助調查後列作「虐待動物」,暫無人被捕。

耳口有血 暫無人被捕

  疑遭虐殺黑貓為約5個月大的未成年小貓,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貓兒死因有可疑,將交由該會獸醫初步檢驗死因後,會將貓屍轉交漁護署跟進再檢驗。

  現場為興田邨美田樓通往商場的一條鐵行人通道橋底石級,昨晨11時,一名73歲姓高老婦前來餵飼流浪貓時,赫然發現一隻黑貓死在橋底石級,耳及口部有血,尾巴則全禿,懷疑牠被襲後遭活生生剝光尾巴毛,連忙報警。

  警員在附近發現一撮相信屬於該貓尾的貓毛,稍後,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檢驗貓屍,發覺牠身上沒明顯傷痕,由於耳及口有血,不排除遇襲受到內傷。警方列作「虐待動物」,暫無人被捕。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和監禁3年。

  愛協發言人指,貓隻骨架細小,較易被人虐待及受傷,該會每年平均接到800宗懷疑虐待動物及1,800宗拯救受傷動物的個案;但發言人稱,現時市民對虐待動物意識大大提高,發現動物屍體亦會懂得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