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6日星期六

稱吠聲擾清夢 潑天拿水點火 燒狗狂徒重囚八個月

《成報》,2013/2/15

「 狗死不能復生」,幸法官對「燒狗狂徒」莫仲霆重判監禁8個月,終可還慘遭活活燒死的唐狗「小旺」一個公道。30歲電腦技術員莫仲霆居於屯門兆康苑15樓,「小旺」由他對面街一座村屋住戶陳先生(圓圖)所飼養,莫仲霆聲稱「小旺」吠得太大聲,導致無法入睡,憤而向「小旺」潑天拿水點火活燒。屯門法院李唯治署任主任裁判官昨天判決案件時,形容這宗是自己過去20年處理過最殘酷和最壞的虐畜案件,怒斥被告不尊重生命,行為極之殘忍和滅絕人性,並曉以大義,指出被告不應把失眠歸咎距離住所140米的狗隻。狗主陳先生聞判後表示,已飼養「小旺」六年,從未收過噪音投訴,今次判刑總算為愛犬討回公道。

「80後」莫仲霆月入1.5萬元,本身亦是兩隻貓的主人。他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出他於去年9月1日,在屯門麒麟圍29號一室後花園殘酷地折磨一隻狗。案情透露,案中的6歲唐狗「小旺」是由家住屯門麒麟圍的一對陳氏母子飼養。去年9月1日晚上近7時,陳姓兒子聽見鄰居大叫有狗隻被燒,他於後院發現「小旺」正被焚燒,馬上用水滅火,並報警求助。事發後,警員在後花園發現火柴及用以裝天拿水的空瓶,事主兩母子確認並非他們家中物品。其後,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後也證實「小旺」曾遭不人道對待。由於「小旺」被嚴重燒傷,最終在同日晚上11時多作人道毀滅。

20年最殘酷虐畜案

莫仲霆後來到警署自首,報稱案發當天因「小旺」狂吠,承認以天拿水潑向牠,繼而以火柴點火。他在警誡下稱:「我將天拿水灑向狗隻,並於翌日晚上6時30分用火柴點火燒牠,而該天便是9月1日,因為屯門麒麟圍的狗吠聲十分吵耳,我在家中也聽得到。」

李唯治署任主任裁判官表示,狗隻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動物與人同樣有生存權利,應互相尊重。然而,被告的行為極之殘忍、滅絕人性,而且有計劃、並非一時衝動犯事,使受害唐狗陷入多小時痛苦才死亡。李唯治提出,被告居所和狗隻身處的地方相距140米,而且被告居於15樓,認為被告聲稱感到受騷擾,只是主觀感覺。李唯治表示,由於近期較多虐待動物的個案,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量刑原本是監禁15個月,但考慮被告自首、認罪和有悔意,扣減至8個月。

其實,在早前審訊期間,李唯治已拋出不少「金句」質疑被告的行為。例如莫仲霆透過律師求情時指因受滋擾超過一年、曾報警兩次,仍解決不到問題。李官反問:「解決不到問題?狗是會吠的,狗吠一年半,你(被告)就燒死牠?」又反問:「被告有否精神病?他是否弱智?一個正常人用天拿水焚燒狗隻是否知道後果?」辯方當時指出被告沒有精神病及弱智問題,指他亦有飼養兩隻貓,並無虐畜行為,他事後已主動向警方自首,並願意賠償。李官問:「狗的痛苦怎樣賠償呢?」當辯方提出被告已主動聯絡愛護動物協會做義工,李官說:「愛護動物協會係唔會收呢個人!」唐狗的主人陳先生表示,飼養了「小旺」六年,十分乖巧,左鄰右里從來都沒有投訴唐狗嘈吵,現在回想「小旺」之死仍然十分難過。他認為今次判刑總算還了公道。目前已再養一隻半歲唐狗,相信牠不會再被人受到類似對待。

 案件編號:TMCC 3700/2012

1. 唐狗「小旺」與主人陳先生居於屯門兆康苑對面街的一座村屋內。2. 虐狗男莫仲霆聲稱「小旺」吠得太大聲,導致其無法入睡。3. 莫仲霆將天拿水灑向唐狗「小旺」,再點火將其燒至重傷。「小旺」最終要人道毀滅。

另稿:
團體認為虐畜刑罰過輕

一條狗命只值監禁8個月? NPV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既然法官指出這既是最殘忍的虐待動物行為,而被告提出的求情理由又未獲法官接受,但最後只是判刑8個月,「依照法官所言,我認為判監8個月的決定應是最大刑罰;但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所顯示,最高虐待動物的刑罰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為甚麼最嚴重的案件與最殘忍的案件的判刑上,竟有着莫大的落差」。麥志豪續說:「今次判刑會令公眾誤會永遠不會用上虐待動物最高罰則,我認為今次的刑罰應更接近最高刑罰年期,約3年」。

香港愛貓協會榮譽主席呂梓麗則認為,虐待動物的刑罰加重,可能有助加強阻嚇力,令犯案數字減少。但她建議,所有防止虐待動物的信息應由教育做起,讓更多市民了解動物的好處,而政府亦理應加強有關市民對動物方面的公德心教育,從而根治市民討厭動物的思想。

改善虐畜應從教育做起

另一方面,香港愛貓協會於上月底隨機抽樣訪問217名香港市民對於貓隻和流浪貓的感覺,昨天公布調查結果。有70%的受訪者認為港人愛貓的水平仍維持於及格水準,只有不足2%的人士感到貓隻對其生活造成困擾,包括因市民以廚餘作糧食,從而招惹害蟲及老鼠,影響環境衞生,亦有貓隻發情時的叫聲對居民造成滋擾。約80%的受訪人士覺得本港的虐待貓隻的情況有上升趨勢。

呂梓麗指出,過去一年,香港發生多宗不同程度的虐待貓隻案件,故贊成其他團體成立「動物警察」的提議,但認為這是治標不治本之法,「其實不少虐待案件,都是年輕人一時糊塗所犯下,若要改善虐待動物情況,一切應從教育做起」。呂梓麗表示,希望推行「全民愛貓運動」,教育大眾正確對待貓隻的態度和方法。

網民對於判刑也紛發表意見,網友「freakgeek」留言:「8個月咋!點解唔判8年?」、網友「gaby2005」說:「隻狗死得好冤枉。」、網友「法諾」:「應以其對狗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此君淋天拿水,再放火燒之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