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

立法會十八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中文版) 新聞公報》,2013/3/20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碧雲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警務處(警務處)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獸醫組織及關注動物組織於二○一一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從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全方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此類案件會交由警務處轄下專業的刑事調查隊調查。另一方面,警務處較早前表示,已將關注動物權益的組織及人士提出成立「動物警察」的要求轉達負責整體動物福利事宜的食物及衛生局處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當局每年接獲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數目為何,當中所涉傷亡的動物及施虐人士數目為何;並按動物受傷害情況、施虐人數及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五年,每年此類案件的破案率、被捕人士數目,以及被定罪人士數目和法庭向他們施加的最高及最低判罰分別為何;

(三)由二○一一年至今,當局在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所投放的資源分別為何(按月份列出);

(四)有否檢討動物守護計劃的整體及上述四方面的成效;若有,檢討的準則為何,以及宣傳及教育的工作詳情、該計劃推出至今所收集的情報數目及調查個案宗數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由二○一一年至今,每月刑事調查隊所處理的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數目為何;隊員有否接受與動物權益和福利相關的專業訓練;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如何確定隊員有足夠的專業知識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及

(六)過去五年,警務處、食物及衛生局和保安局有否就成立動物警察事宜舉行跨部門會議;若有,按年列出會議的詳情(包括日期、時間、地點及結論等);有否考慮向各警區或個別警區的刑事調查隊成員或其他警員提供相關的專業知識和培訓,並指派該等警員專責處理與動物有關的案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殘酷對待動物亦涵蓋不適當運載、關禁動物等。不同的政府人員,包括高級獸醫師、衛生主任、衛生督察、警務人員及獲授權的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可以按不同的情況執行條例。在立法會的支持下,我們在二○○六年大幅提高虐待動物的罰則,由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提高至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最高罰則具有相當的阻嚇力。

  為加強各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合作,漁護署聯同香港警務處(警方)、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愛協)於二○一一年成立跨部門特別工作小組(小組),檢視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處理工作。警方於二○一一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進一步加強各持分者的合作,合力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計劃的目的是強化警方在調查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工作,透過與更多不同機構加強合作,及鼓勵公眾人士參與,更有效防止及偵查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

  我現就質詢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二)過去五年,政府接獲的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個案,分別為二○○八年的187宗、二○○九年的157宗、二○一○年的153宗、二○一一年的129宗和二○一二年(截至九月)的77宗。

  由於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有其獨特性質,大多數舉報所涉及的動物都是流浪貓狗及在僻靜地點(如後巷等)被發現,執法人員在搜集證據及舉證方面一般會遇到較大的困難,但他們一直盡最大努力將虐待動物人士繩之於法。事實上,大部分舉報個案經相關部門調查後均證實為不涉及虐待動物。由二○○八年至二○一二年九月,涉及殘酷對待動物而有充分證據作出檢控的案件共有68宗,當中絕大多數都能把涉案人士成功定罪,未能把涉案人士定罪的個案只有六宗,詳情見附件。

(三)及(四)以下簡述由二○一一年至今,當局在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工作詳情、所投放的資源,以及計劃的整體成效。

  在保障和促進動物福利的工作中,我們認為公眾教育是最重要的一環。為此,漁護署成立了一支專責隊伍,負責擬訂和推行深化教育和宣傳計劃,以宣傳愛護動物等相關信息。由二○一一年四月至今,漁護署在公眾教育和宣傳推廣動物福利的工作上共投放超過一千八百萬元。主要工作包括推廣「做個盡責的寵物主人」和愛護動物等訊息。有關活動包括製作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在戲院、公共交通工具、巴士候車站、雜誌及網站上登載廣告、在購物商場及戶外場所與不同的動物福利團體一起舉辦推廣活動、定期推行鄉村和社區宣傳計劃,和到學校及屋苑舉行講座等。當局未能提供按月分項的統計數字。

  警方的「動物守護計劃」亦得到香港兩個專業獸醫學會(即香港獸醫學會及中國(香港)獸醫學會)的支持。兩個學會會向其會員(即執業獸醫)宣傳政府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信息,並鼓勵積極舉報懷疑涉及殘酷對待動物的人士或活動,藉此加強情報網絡。同時,警方和漁護署歡迎所有人士及愛護動物組織參與打擊虐待動物。任何市民如果發現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可致電警方,或致電1823電話中心向漁護署舉報。有關部門收到有關的案件舉報後,會採取適當的即時行動,並且盡快跟進調查。

  在調查方面,警方為了加深前線同事了解在調查虐待動物案件的多機構合作模式,從而進一步提升現場調查及處理的專業水平,警方為前線人員舉辦刑事偵緝訓練課程,並邀請漁護署、愛協及有相關調查經驗的同事作經驗分享。警方亦舉辦座談會,讓同事掌握有關的罪案趨勢。

  過去兩年,漁護署因應投訴發現的流浪動物數目,和市民送交漁護署處理的動物數目分別下降26%及11%。另外,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數字亦有下降的趨勢。由此可見有關計劃的工作具有一定成效。「動物守護計劃」推出不足兩年,警方、漁護署及愛協會繼續保持溝通以確保「動物守護計劃」有效運作。

(五)及(六)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二年九月期間,由警方刑事調查隊處理的懷疑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共有106宗。

  目前所有刑事調查隊人員均經過專業的刑事調查訓練,並具有能力處理虐待動物案件。事實上,警方已為各警區的刑事調查隊備有足夠人手、經驗及專業調查技能跟進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視乎個案分布和趨勢,警方會考慮指派專責隊伍調查有關個案,更全面及針對性地作出偵查。

  就各個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引言所提到的小組成員會互相支援。警方及漁護署均會偵查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並不時與愛協交換資訊。另外,漁護署會在處理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調查及司法程序上,提供專業的獸醫意見。食環署則會在處理環境衛生及動物屍體方面提供協助。愛協除了為受涉案的動物提供醫療服務外,還設有一條24小時的熱線電話,供市民查詢有關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資訊,並按需要配合執法人員工作。另外,在動物管理及福利事宜的工作上,漁護署會進行教育、情報收集、宣傳和巡查各寵物銷售點。

  小組工作的具體成效可見於一些成功檢控的個案。二○一一年四月,漁護署在觀塘偵破網上非法售賣動物活動,在現場救出43隻小狗,牠們的健康情況並不理想,全部需送往愛協接受治療,最後被告人被判罰款及執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二○一二年三月,警方及愛協在九龍城揭發另一宗殘酷對待動物個案,被告人被判入獄四個月。二○一二年七月,警方及愛協在紅磡揭發一宗殘酷對待動物個案,被告人被判入獄兩個月。以上個案得以成功檢控,有賴小組成員的緊密溝通、相互配合和聯合行動。

  「動物守護計劃」進一步加強各持分者的合作,合力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這些安排能讓警隊靈活調配資源,有效地處理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



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