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代帶狗隻打針 須示授權書

《蘋果日報》,2013/5/7

讀者何先生早前帶13歲大的愛犬史納莎,到漁農自然護理署筲箕灣流動注射中心接種狂犬疫苗,被職員指因他不是登記的狗主,又未能出示狗牌正本而拒絕,白行一趟。「以往每隔3年都係我帶隻狗打針,次次都係攞封打針通知信就得,冇話指定要狗主。」他無奈返家帶同作為狗主的女兒簽署之授權書,再到中心完成注射。事件中,他發現漁護署的狗主資料庫中,寫錯其女兒中文姓名其中一個字,不滿行政混亂。

不打針可被檢控

漁護署回覆,《狂犬病規例》規定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必須接受狂犬病防疫注射、領取牌照和植入晶片,及須每隔不超過3年再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續牌,違者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

該署會在狗隻牌照期屆滿前發出通知書,提醒狗主帶同狗隻辦理續牌及接種狂犬疫苗,如狗主未能親身辦理,可出示有效的受託人文件,如狗牌正本或狗主授權書,確認狗隻及狗主身份。

該署轄下4間動物管理中心及10個流動注射及發牌站均提供此服務,費用為80元。狗主亦可找愛護動物協會或註冊獸醫注射,費用由該會或診所自訂,但打針紀錄會送交漁護署。

此外,就何先生反映狗主登記資料有誤,該署表示已作出更正及致歉。

漁護署狗隻牌照申請手續網址:http://www.pets.gov.hk/b5_dog_1_4_1.php#btop

檔案編號:040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