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穿山甲屋邨覓食 失手被擒

《新報》,2013/6/29

一隻穿山甲前晚疑覓食迷路,誤闖民居,被困在牛池灣彩輝邨一幢大廈地下雜物房內,保安員發現此罕見不速之客,束手無策,為免牠受傷害報警。警方召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前來協助,將牠捉走。

受驚衝入雜物房

前晚11時許,牛池灣彩輝邨彩華樓一名保安員,發現一隻身長2呎的穿山甲,闖入該幢大廈,於地下緊急通道上行走,大吃一驚,一度驅趕離開,牠懷疑受驚亂竄,衝進一間雜物房內躲避,保安員知道牠是受保護動物,束手無策,恐牠受到傷害報警。

警員到場找到穿山甲藏匿處,召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到來協助捕捉,職員利用繩網將牠活捉,放入籠內帶走,由於該屋邨位於飛鵝山山麓,附近山坡草叢密布,不排除牠外出覓食時迷路闖入民居。

愛護動物協助會發言人表示,該隻穿山甲屬雄性,身長約兩呎,被捉走時沒有受傷,將會交給嘉道理農場處理,由於穿山甲是受保護動物,相信會被放生。

鱗片為名貴藥材

穿山甲為哺乳動物,成年穿山甲身長50至100厘米,尾長10至30厘米,體重1.5至3公斤、頭呈圓錐狀,眼小,吻尖,舌長,能伸縮,帶有粘性唾液、無齒、耳不細,足具5趾,爪長。多在山麓地帶的草叢中或丘陵雜灌叢較潮濕的地方挖穴而居,晝伏夜出,遇敵時則蜷縮成球狀,以螞蟻和白蟻為食,也食昆蟲的幼蟲等。

穿山甲鱗片是名貴藥材,具有抗炎、降低血液粘度等藥用功效。每隻穿山甲平均只能獲取0.4公斤鱗片。穿山甲是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受保護野生動物」,同時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當中,屬國家II級保護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