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7日星期日

貴婦狗天台餓死 男主人認罪還柙

《新報》,2013/7/6

人見人愛的貴婦遭主人棄於無遮無掩的天台自生自滅,最終因為傳出屍臭,才被發現慘死天台,當時屍身已腐爛不堪。男主被控一項「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罪,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他透過律師求情指貴婦染病,恐怕傳染其他隻,才將牠置於天台,他稱已感到傷心後悔,裁判官最終將他還柙候判。

被告盧國雄(39歲),報稱從事汽車美容。控罪指,他被控於今年4月16日,在深水埗大埔道43號天台,胡亂及不合理地將上述隻飼養在籠中,沒有提供食物、水及足夠活動空間,而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案情指,今年4月16日有人投訴案發大廈天台傳出臭味,其後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發現籠中有一隻死去貴婦,屍身已腐爛,當時籠更反轉,而且天台並無遮掩。身為主的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罪行,並聲稱因為兒生病,才將牠置於天台。其後,兒屍身被送往化驗,惟因為屍身太過腐爛,未能作出任何有效測試。

傷心後悔不再養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他喜歡動物,雖然月入6,500元,但其中有600元全用作購買糧之用,而且家中4隻,包括案中貴婦,皆為別人遺棄所領養,案發當日忘記了牠在天台。他在兒死後亦感傷心後悔,以後再不會飼養隻,並會將兒歸還予朋友。裁判官決定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始作判刑,被告須還柙。

案件編號:KTCC351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