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星期三

攜寵物乘公交規例不一 逾10隻狗搭渡輪招怨

《蘋果日報》,2014/1/25

受法例規限,本港不少公共交通工具均將動物拒諸門外,令欲攜寵物外出的主人煩惱不已,甚至有主人冒險將寵物偷運上車。原來本港仍有部份公共交通工具准許乘客攜帶寵物,惟有市民不清楚規例,亦有主人未有守規,引起誤會。有區議員認為本港應放寬攜寵物乘搭交通工具的空間。

讀者盧先生早前乘搭新渡輪航班普通客艙下層,由中環前往長洲,他指當時有乘客攜帶10多隻狗上船,「有啲狗坐喺座位度,仲要冇戴口罩」,他直斥此舉會滋擾及危害其他乘客。

新渡輪回覆為平衡不同乘客需要,現時容許攜帶寵物的乘客乘搭普通渡輪的普通客位,但不可進入普通渡輪豪華客艙及乘搭高速船,亦不可攜帶活禽鳥或家禽登船,寵物不可佔用座位。乘客攜帶寵物登船前,須先經碼頭貨票售票處購票,並於碼頭內及航程中將寵物用帶牽着或放於籠內,方可登船。

新渡輪指,盧先生乘搭的屬普通渡輪航班,乘客可攜帶寵物登船乘搭普通客位,但會再次提醒船上職員留意,須指示攜帶寵物的乘客不可讓寵物佔用座位。天星小輪則表示根據該公司附例,除公務犬及導盲犬外,任何人均不得將動物、雀鳥或家禽帶上船隻,否則可被罰款2,000元。

小巴公司可酌情決定

另一名讀者李小姐早前乘搭專線小巴1A線,由新蒲崗采頤花園往西貢。她見旁邊的女乘客攜帶一個大袋上車,甫開車即打開拉鏈,讓袋內「屈蛇」的小狗能伸出半邊身「唞唞氣」。

運輸署回覆公共小巴(包括紅色及綠色)運載動物及鳥類所根據的條款及條件,是由有關車輛的客運營業證持證人酌情決定,惟若所攜動物或鳥類對該車輛所造成損壞,乘客須賠償。

區議員要求放寬限制

港鐵則規定除導盲犬外,不得將任何動物帶進港鐵範圍,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至於其他亞洲地區的鐵路均允許攜帶寵物,惟各有不同規限(見附表)。

促設動物警察的元朗區議員鄺俊宇表示,相信不少市民都能包容寵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法例應放寬限制,並訂定規則予主人遵守。他直言:「如果隻狗周圍吠、咬人梗係唔得,關鍵係主人要控制得宜,如規定要幫寵物帶口罩、入袋,或者避開繁忙時間,嚴重滋擾其他乘客就會要有罰則。」

檔案編號:1118050

鄰近地區鐵路攜帶寵物規定

台灣:
台灣捷運規定,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應裝於寵物箱內,並須包裝完好,不會漏出糞便或液體,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每位購票乘客以攜帶一隻為限,尺寸不得超過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攜導盲犬者除外。

日本:
日本鐵道JR規定,小狗、貓或鴿子等小動物,只要裝在長度70公分內;長、寬、高合計90公分內的籠子內,即可付費攜入車廂。

南韓:
南韓地鐵允許不會為其他乘客帶來不便的小型寵物乘搭,但必須安置在寵物箱或是袋子內。
資料來源:互聯網

市民有話說

薛先生:
「希望可以畀寵物上車,因為有啲人屋企冇私家車,冇咩方法帶寵物去街。」

 Angela:
「我好鍾意小動物,好想同貓貓狗狗一齊搭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