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富家子擲兩狗落街母報警

《東方日報》,2014/1/9

卅五歲富家子涉嫌在沙田豪宅住所五樓,先後將所飼養的比高犬及柴犬投擲到街上,兩隻愛犬當場死亡,其母見狀大義滅親報警。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指稱「邊個叫隻狗鑽入我個腦煩住我,抵死!」他事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於沙田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他不自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一月廿七日裁決,期間准被告保釋。

被告林耀鏗(卅五歲)報稱無業,被控在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在沙田嘉御山某單位內,將兩隻狗由五樓住所拋擲至街上死亡,導致兩狗受不必要痛苦。控方傳召與被告同住的母親陳淑言(譯音)作供,她表示被告自十八歲起患有嚴重癲癇症,由腦炎病毒所致,徵狀包括抽筋、脾氣暴躁等,有時更會對物件使用暴力。陳憶述案發早上,她聽到巨響,隨後見到被告亂扔包括電視等雜物,陳受驚後,到樓下找保安求助時再聽到狗隻嚎叫聲,她走出大廈外已見到兩隻狗躺在地上沒有動靜,遂報警。

辯方指本案與踢死貓案有別

控方的鍾姓精神科醫生則供稱,被告扔狗時是有意識,知道自己正在投擲家中寵物;鍾又指被告扔狗的動作涉及複雜的身體協調,不屬於「自動不覺性」動作。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不作自辯,但傳召一名蔡姓腦神經科醫生作供,指被告扔狗時有幻覺及失控。辯方之後在結案陳詞中又指,本案與早前遭重判的「秀茂坪踢死貓案」有別,指該貓被踢一段時間後才死亡,而本案的兩狗則從高處墮地快速死亡,沒有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故應判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STCC 12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