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星期六

垃圾站斷肢猴屍失蹤

《蘋果日報》,2014/1/3

前日沙田福樂村垃圾站揭發一隻猴子四肢被斬去的殘酷虐殺案,猴屍迄今仍未尋獲,村民表示離奇。

報案的女村民稱,雖然頑猴不時破壞村民菜田,但對於有人斬去猴子四肢及放血後棄屍垃圾站,她慨嘆:「用呢啲手法對待動物,真係好殘忍。」

昨午12時許,警方派員再折返福樂村發現猴子屍體的垃圾站調查,並聯絡報案的女村民提供資料及協助調查,警方暫將案件列為殘酷對待動物處理。

猴屍疑遭流浪狗拖走

案件於前日下午5時許揭發,該女村民路經美田路旁的福樂村垃圾站時,被眼前一幕殘酷情景嚇着,一隻四肢被斬去猴子屍體棄置地上。由於發現屍體時見牠的傷口未有流血及血迹已近乾涸,她估計兇徒虐殺猴子後,再將屍體棄垃圾站。

由於她有要事在身,她為屍體拍下照片及致電報警後便離開現場;照片其後由義工傳給傳媒。但警員接報到場時卻不見了猴子屍體,食環署亦表示沒有將猴屍撿走。

警員初時懷疑猴屍已遭流浪狗拖走,但當日在附近遍尋不獲於是收隊。根據法例,殘酷對待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