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星期日

遺兩狗捱餓 13魚缺氧  避租男虐畜囚四周

《蘋果日報》,2014/3/8

倉務員為逃避業主追討八個月欠租,遺棄兩隻狗及13條魚於屋內不顧,自行遷離居所。業主接獲鄰居投訴狗吠噪音,上門揭發兩犬缺水缺糧,捱餓兩日,魚缸水則渾濁不堪,導致魚兒缺氧,於是報警。倉務員承認三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昨嚴斥他不負責任,動物都是生命,同樣需要尊重,即時判他入獄四星期。

控罪指被告洪偉迪(33歲)於去年8月18日,在上水圍圍內村一村屋,將四歲貴婦狗及八歲西施狗禁閉屋內,沒有提供食物及清水,亦沒有為處所清潔及提供適當通風。洪另被控沒有為其飼養的13條魚,提供可運作的魚缸泵氣系統,導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痛苦。他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

鄰居投訴狗吠聲揭發

被告於2010年向廖姓女業主租住村屋,自2012年12月開始沒有交租,去年8月1日亦再沒返回住所。十日後,廖接獲鄰居投訴,指單位不時傳出狗吠聲,廖遂在8月18日上門查看,赫見屋內有一隻貴婦狗被困鐵籠內,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與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後破門入屋,發現另有一隻西施狗困在睡房內,而屋內佈滿狗隻的排泄物,全屋的窗門關閉,空氣不流通。放在廳間櫃上的三個魚缸,共養有13條魚,惟魚缸水質污濁,氣泵也沒有開動。

兩隻狗隻經過獸醫檢驗,證實有脫水的現象,估計牠們沒有進食達兩日。

被告於四個月後,遭巡警發現他為通緝人士而被捕,他在警誡下聲稱每周會返回村屋餵狗一次。

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為逃避業主追租,狠心棄下狗隻及魚,一周才返回餵飼一次,等同讓牠們自生自滅。裁判官並稱,被告雖沒有使用暴力,但對動物構成另一種折磨,須判處監禁刑罰,以收阻嚇作用。

案件編號:FLCC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