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為何輾斃一頭唐狗引起大風波?

《新報》,2014/8/26

日前港鐵上水站發生了一宗罕見意外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頭唐狗走進了路軌,引來了月台大量乘客的圍觀和關注,當時有港鐵員工走下路軌,企圖拖走唐狗但不成功,結果唐狗慘遭高速駛來的列車輾斃。如果要分析這事件,可以說是由一系列的錯誤管理所引起的。

如果是一頭唐狗走進了路軌,沒有人發覺,而遭到輾死,這是一宗意外,亦實在是難以避免。然而當大量乘客圍觀,顯示出這已經引起公眾的注意,大家亦關心事件發展,而地鐵月台職員亦已跳下路軌,企圖救出唐狗放回月台,不過並不成功,導致發生這一宗慘劇。

事件中,把唐狗抱回月台,是很簡單的事,地鐵的職員居然也做不到,這一點也受到很多人質疑。反過來說,我們也不相信,地鐵職員並無心於救出此狗,否則他們亦無需跳下路軌。因此可以肯定的說,這是因為地鐵職員辦事不力所致。然而辦事不力,導致狗隻意外死亡,這個「罪行」究竟有多嚴重呢?這相信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多份聲明前言不對後語

當地鐵高速駛往月台,司機在路軌上見到一隻唐狗,他應不應該煞車呢?在地鐵司機的守則裏,一定會講及如果在前方見到了人,必須要急煞車,但相信守則內應該沒有寫明如果遇見了狗,應該怎樣辦。如果這位司機是一位愛護動物的人,當然會馬上煞停列車。可是,列車司機的聘請守則,並沒有包括「愛護動物」一項,而一個不愛護動物的人,也不違反一個作為優秀地鐵列車司機的基本條件。一個優秀的地鐵列車司機,卻必須做到盡量準時,不要延誤班次,而如果他為了一頭唐狗而停下列車,這肯定是會延誤列車班次。另一個客觀的背景條件是:地鐵列車的延誤班次,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事件,假如再度發生,無論是地鐵公司和列車司機,都可能會受到公眾的責備。

列車司機的把唐狗輾斃,當然是一個嚴重的決定錯誤。這個決定錯誤的源頭,在於列車司機錯判公眾對於動物生命的重視,高於列車延誤的厭惡。當然人們也可以指摘列車司機並沒有愛護動物之心,然而,正如我們先前的所言,愛護動物並非列車司機的聘請基本要求,而他的所為,也並非是有意的虐待動物,只是因工作關係而發生了動物致死的意外。再說從見到唐狗而到把牠輾斃,那只是電光火石之間的時間,根本容不得思考,他畢竟只是一個列車司機,而不是一個決策千里的大將軍,在這短短時間之中,作出了錯誤的決定,也不是奇怪的事。

然而,當事件發生之後,港鐵的公關處理手法,卻是嚴重的失當。在三天之內,發出4篇簡短聲明,但卻前言不對後語,先是「無發現狗隻」,跟着改口承認「見到唐狗」, 最後的說法是「唐狗留在月台底較安全」和「有職員救狗時受傷」。要知道,犯錯是可以原諒,應不應該認錯,也是見仁見智,但是公然說謊,兼且前言不對後語,卻是公眾不可以接受的公關災難。

事故頻生港鐵形象插水

這事件因為港鐵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犯錯,因而鬧大,並且引起愛狗人士憤怒,聲討港鐵的臉書專頁得到6.5萬個讚好,在上周五及周六,有超過200人包圍港鐵總部,跟着又有100人響應網上號召到政府總部外抗議,促請運輸及房屋局就事件表態,遊行隊伍沿途高叫「喪盡天良」及「草菅狗命」等口號,並且為死去的唐狗默哀,並且有人要倡議為亡犬設立墓碑,以供公眾憑弔。

以上的做法,如果是就一頭唐狗被輾斃的單一事件而論,是不是過火、對港鐵公司的錯誤的「過度懲罰」呢?這正如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的說法:現在公眾已要求港鐵道歉、調查事件及制訂更清晰相關應對指引,但「現在未知有無人做錯,如果無的話,又立了碑,豈不是怪怪的。」若果證明了這次的意外是因人為失誤,便有需要立碑,目的是警醒社會關注動物生命,而不是去警惕港鐵員工。

在公眾的怒火之下,港鐵車務總監金澤培亦到現場道歉,並且屈膝向唐狗遺像獻花及默哀。港鐵員工亦因此事受到極大壓力,上水站的職員在下班後馬上換掉制服,以免因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有職員感受到「人不如狗」。因為一頭狗的被輾斃,因而導致了這麼多人的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心理壓力,這究竟算不算「過度懲罰」,又或者算不算是古代中國人所謂的「率獸以食人」呢?

或許我們不妨再深入地去討論這一事件:假設這一事件真的是公眾「過度懲罰」了地鐵,那究竟是像《環球時報》的批評「不知道一個社會不斷糾結在這類事上,是好還是不好」,以及內地網民說的「香港病了」,抑或是另有更深層次原因呢?我們看到的是,在近年港鐵的管理不善已是公眾共識,從壞車到班次延誤,以至於工程超支和延期完工,公關災難事件層出不窮,港鐵的形象已經跌進谷底。如果把公眾對港鐵的「新仇舊恨」一併計算上來,則這一次的「過度懲罰」,好比法官對積犯的重判,是毫不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