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捕捉絕育放回 長洲大棠流浪狗減少

《 蘋果日報》,2014/11/15

漁護署處理流浪狗的手法屢受保護動物團體批評,被捕獲狗隻多被人道毀滅,該署接納愛護動物協會及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建議,在長洲及元朗大棠試驗為期3年的「捕捉、絕育、放回」(TNR)計劃,為捕獲的流浪狗絕育,再放回原居地,以新方式控制流浪狗數目。

兩動物組織負責

試驗計劃由愛護動物協會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提出並統籌,以非人道毀滅方式控制流浪狗數目。根據訂明準則,當局諮詢區議會等持份者後,會在長洲及大棠試行計劃,兩個動物組織必須按照事前與漁護署議定的運作程序執行計劃三年。動物團體將招募義工及聘請僱員出任照顧者,負責捕捉、餵飼及監察在試驗區內的流浪狗。

推行計劃期間,在試驗區捕獲的流浪狗會先接受醫療和性情評估,若通過評估亦須接受註冊獸醫檢驗,才放回試驗區。參與計劃狗隻將獲安排服用各類預防寄生蟲藥,並會接受絕育、植入微型晶片,以及注射預防狂犬病和其他疾病疫苗,動物團體又會為狗隻加上顯眼的辨認標記。

當局未有提供計劃所涉及的金額及預計成效,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指,關注動物權益組織過去10多年推動「捕捉、絕育、放回」概念,但屢遇地區阻力,期望計劃能擴展至全港。本港早前已開展針對流浪貓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不過礙於《危險狗隻規例》及《狂犬病條例》法例限制,無法擴展至流浪狗。港府昨正式刊憲,為兩個負責試驗計劃的動物團體提供豁免,以便推展試驗,明年1月起試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