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

屯門興德學校指餵貓送官究治 動保人士批教壞學生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4/12/21/%e5%b1%af%e9%96%80%e5%b0%8f%e5%ad%b8%e5%91%8a%e7%a4%ba%e7%a6%81%e9%a4%b5%e8%b2%93-%e6%8f%9a%e8%a8%80%e6%9c%83%e9%80%81%e5%ae%98%e7%a9%b6%e6%b2%bb/



愛護動物是品德教育之一,但本報發現有小學卻反其道而行,貼出告示寫「在學校範圍內,請勿餵飼貓隻,違者會被送官究治」,等同教導學生漠視流浪動物,尤其是學校以什麼養份培育下一代,便會培育出什麼質素的孩子。此舉還會誤導學生以為餵飼動物是犯法。本報至截稿前未能聯絡到校方回應,會繼續跟進。

該學校是位於嶺南大學旁邊的屯門興德學校,在鐵閘外貼有上述告示。不過,現時法例並沒有禁止市民餵貓,如在公眾地方餵飼流浪貓,食環署有可能會針對餵飼時引起的衛生問題,而作出定額罰款。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主席二元批評,興德學校的做法不當,指學校應該教導學生了解動物應享有的福利,即五個自由,當中包括避免饑渴、免受不適、痛楚、傷病之苦,以及展現其本能天性行為的自由,這是重要教育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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