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偵緝犬建功 檢走私乾海馬

《東方日報》,2015/12/15

漁農自然護理署與香港海關上周在香港國際機場空郵中心聯合打擊非法入口瀕危物種行動,漁農自然護理昨表示,在檢疫偵緝犬的協助下,該署人員於上周五晚上,在一個空運郵件內檢獲一批未附有相關許可證的乾海馬,重約九公斤。署方已檢走乾海馬,並跟進調查案件。

08年組隊 口岸執勤

海馬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規管。

任何人士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附錄II列明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農自然護理發言人又提醒市民,必須遵守法例的規定,以及不要購買、入口、或出口來歷不明的瀕危物種或其製品。

為更有效打擊非法進口動物及其製品,包括瀕危物種,漁農自然護理於○八年成立檢疫偵緝犬隊伍,受訓後的偵緝犬在各邊境管制站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