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女狗主虐畜 罰款判社服

《東方日報》,2016/1/14

廿二歲女狗主於去年六月底把五隻狗留在租住的元朗單位後,便到內地奔喪,而替屋主收租的男子在之後多次上門均摸門釘,最終因聽到狗吠聲及嗅到單位有惡臭傳出,遂報警求助,揭發屋內五犬慘變「皮包骨」及滿地糞便,女狗主在兩個月後返港時被捕。涉案女被告吳潤琪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無牌養狗、虐畜及對動物未有提供充足食物與水共三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及罰款二千元。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年輕及處事不成熟,又體諒她在案發時承受與男友感情生變、家有喪事及失業的三重打擊,故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TMCC 356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