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屯門撞狗案義工再報警 網民擬發起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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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屯門青磚圍撞死狗案,目擊事件的義工今日再次去屯門警署報警,要求警方嚴肅調查,他早前亦收到警方的聯絡,稱會跟進事件。一些網民擔心社區動物在道路上被撞死的事件不斷發生,將舉辦遊行要求政府修例,保障動物安全,及將故意撞狗之徒繩之於法。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鄺俊宇今日亦會去信警方要求跟進。

被撞死的小黑將在本月14日火化,但撞死牠的陳志X仍然逍遙法外。目擊的義工對本報稱,當時那貨車是高速「掟彎」入來,令人質疑是有人故意撞死小黑。他又透露,警方有來電稱會跟進事件,他亦決定今日再到屯門警署報案。

有網民見撞連在元朗和屯門都發生撞死狗不顧而去事件,擔心社區動物在道路上的安全問題,計劃發起遊行向政府表達要求保障社區動物安全的訴求。

現時《道路交通條例》第三百七十四條列明,假如車輛在道路發生意外,令動物(包括馬、牛、驢、騾、綿羊、豬、山羊或任何其他東西)受到損害,有關車輛司機必須停車及報告意外,但由於法例於數十年前訂立,當中並未將貓狗例入受保護動物。而即使香港已沒有驢,則依然受到法例保障。不過,根據上月元朗唐人新村貨車司機撞死狗隻後不顧而去的經驗,警方可以用涉觸犯虐酷對待動物條例拘捕涉事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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