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氣槍射猴子 休班警被捕

《東方日報》,2016/3/29

猴子遭氣槍亂射驚動警方,休班警被截查搜出氣槍BB彈被捕。猴子群居聚集的深水埗金山郊野公園,前晚有途人突然聽到疑似槍聲,之後傳出動物慘叫聲,又見有男子有所動作,恐有人用氣槍射猴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截查一名男子,揭發他是休班軍裝警員,並搜出氣槍及約三百粒BB彈,遂將他拘捕,暫未發現有猴子受傷。被捕男警獲准保釋,須於四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檢三百粒BB彈長氣槍

被捕休班警姓鄧(四十歲),入職警隊十七年,隸屬馬鞍山分區巡邏小隊,前晚十一時許,姓莫(四十歲)男子在金山郊野公園停車場內,突然聽到疑似槍聲,未幾更聽到有動物驚叫聲,同時見到一名男子有所動作,懷疑有人用氣槍射擊猴子,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兜截,迅速截獲一名男子,在其身上搜出一支長氣槍,同時在其駕駛的本田座駕內發現一包約有三百粒的BB彈,遂以涉嫌虐待動物及藏有仿製槍械將鄧拘捕。

警方在場未發現有猴子被擊傷,案件暫列虐待動物及藏有仿製槍械,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野生猴子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任何人故意干擾或非法捕捉,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如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被判罰款廿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