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漁護署不提證檢控 動物義工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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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不提證檢控 動物義工被判無罪《動物突發》早前動物義工Rosa因為車場放養狗「牛奶仔」而惹上官非,漁護署票控Rosa於公眾地方,無為牛奶仔牽上狗繩,涉觸犯狂犬病條例。Rosa不認罪,案件於今早在屯門區域法院上開審。

開審後,漁護署代表律師指控方將不提證控告,法官隨後即就此作判,表示Rosa無罪,當庭釋放並無需繳交任何罰款。但此案結果未必能成為同類案件的參考案例。 rosa坦言沒有料此結果,但對無罪感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