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男子水塘非法捕獵青蛙

《蘋果日報》,2016/4/6

有不法分子於清明節在眾目睽睽下,在荃灣城門水塘疑非法捕獵青蛙;有行山人士不值其所為,用手機拍下捕獵過程後,除向漁農護理署投訴外,還將影片上傳影片分享網站播放,獲大批網民支持,並聲討肇事者光天白日捕蛙。有保育人士指,本港野生青蛙越來越少,料有人違法大量捕獵作販賣用途。

疑作販賣用途

根據網民Ken Classic上載Youtube影片顯示,有兩名戴帽中年男子在荃灣城門水塘堤壩旁,用叉撥草叢及堤壩隙縫,其間清楚看見藍衫的男子一手將青蛙放入網內;拍攝期間,藍衣漢不滿被拍,指罵對方。拍攝者在facebook留言,指藍衣漢手所拿的網內約有10多隻青蛙,拍攝者最後走到漁護署城門郊野公園遊客中心投訴,並將有關影片交給職員。

本身飼養兩棲動物的香港兩棲及蟲協會前執行幹事Derek指,懷疑肇事兩名男子大量捕獵青蛙作販賣用途,「有啲學生哥會買嚟飼養,價錢幾十蚊,但唔普遍;亦有人買青蛙餵自已養嘅蛇、𡟯等」。他說,本地專業青蛙愛好者主要是飼養外國品種,不會購買本地青蛙,「喺郊野公園捉青蛙係非法行為」。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除非按照總監批給許可證的規定,否則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攜帶、管有或使用任何獵捕或陷阱類器具或任何槍械,違者可處罰款及監禁3個月。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清明節接獲市民舉報,即時派員到場巡查,但沒有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