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愛護動物 家養6隻流浪貓 不滿捉狗 青年恐嚇區議員

《蘋果日報》,2016/5/14

收養6隻流浪貓的單身酒店接待員,誤信社交網站動物群組的消息,以為東區區議員李進秋通知漁護署捉流浪狗,16分鐘內4度致電李的辦事處及其手機,恐嚇她「你捉狗呀,會有報應㗎,我遲早會隊冧你」、「再見,有緣喺下面地獄(見)」,議員報警。他昨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
有飼養貓狗的事主李進秋對本報表示,因流浪狗數目太多,影響居民,曾於2012年向漁護署求助,但不是去年的事。李希望被告吸取教訓不要再犯,又指事發時正值區選,案件令她憂慮她及家人安全。

被告鄧志恒(26歲)昨在東區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明瞭被告熱愛動物,但不能以此恐嚇他人,現索閱其感化、心理專家等報告,准保釋至下月24日判刑。

以為事主通知漁護署

案情透露,李進秋的議員助理侯瑞恒去年11月3日在議員辦事處收到被告來電,提及「你叫佢小心啲,我會隊冧佢」、「佢會有報應㗎」。侯聞言通知李,被告此時再致電辦事處,侯不敢接聽,來電接駁至留言信箱,錄下被告說話:「呢個世界有因果報應㗎,小心啲呀,有錢都會冇命享㗎,唔好學漁農署啲人呀」,又稱會報應至議員家人身上,「醒定啲,再見,有緣喺下面地獄(見)」、「第時打落十八層地獄」。

被告數分鐘後再致電辦事處,電話繼續接駁至留言信箱,只聽他說:「真係怕做虧心事呀做乜唔聽我電話?……人在做,天在看,今日小西灣單火有個女人燒死,真係好慘,臨近年尾都過唔到新年」、「捉狗捉得咁開心,不如捉你自己落去,我死得好慘,冤魂不息,死唔眼閉,有冇人可以幫到我?」被告最終致電李的手機並出言恐嚇,李報警,警方發現來電電話登記人是被告母親,今年1月20日到被告住處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犯案,從沒意圖殺死李。

辯方指被告愛錫動物,收養了6隻流浪貓,他思想單純,因誤信facebook訊息指李會通知漁護署捉流浪狗,一時衝動下於16分鐘內致電兩事主。

案件編號:ESCC14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