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野豬狩獵隊年耗10萬公帑 業餘愛開槍人士組成年殺50頭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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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圖片

野豬狩獵隊是由一班業餘、喜愛開槍的人士組成,並獲得漁護署狩獵牌照與警方槍牌,可以在家藏有雷明登霰彈槍與子彈,現時共有30多人,每年殺死超過50頭野豬,更是以公帑支付開支,每年開支約10萬元。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Roni親身經歷過,野豬狩獵隊在一次行動中假裝收隊,但其實是引走記者後再派人偷偷走去殺野豬。

野豬狩獵隊是港英政府時期七十年代成立,共有兩支隊伍,分別為大埔野豬狩獵隊及西貢野豬狩獵隊。他們持有槍牌,經過警方的品德與操守評定與射擊考試後,獲漁護署發出狩獵牌,並應漁護署要求出動,惟出動時需要向警方申請。根據報道,他們平均每三天出動一次,每年殺死超過50頭野豬。

漁護署在2014年回覆立法會質詢時,曾指在2009至2014年所接獲的1500宗野豬滋擾投訴,約兩成轉介狩獵隊作狩獵行動,並射殺了281頭野豬。而漁護署每年用於野豬狩獵隊的開支約10萬元,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便曾經提出要剔除有關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