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香港何時跟上?】台灣5月起新例 寵物店老闆員工都要考牌

2017-04-20 20:00      
原文連結在此: https://www.hk01.com/動物熱話/85627/-%E9%A6%99%E6%B8%AF%E4%BD%95%E6%99%82%E8%B7%9F%E4%B8%8A-%E5%8F%B0%E7%81%A35%E6%9C%88%E8%B5%B7%E6%96%B0%E4%BE%8B-%E5%AF%B5%E7%89%A9%E5%BA%97%E8%80%81%E9%97%86%E5%93%A1%E5%B7%A5%E9%83%BD%E8%A6%81%E8%80%83%E7%89%8C-

台灣動保文化又踏前一步!新北市動物保護處推出新法例,由今年5月開始,要在新北市開設寵物店,執業者和從業人事必須通過一系列動物管理考試,以獲得寵物業許可證。
台灣新北市推出動保新政策,規定寵物業人士要通過考試,香港的寵物業何時才能跟上?(龔嘉盛攝)

不考試者不發牌 所有出售寵物需登記
根據新北市動物保護處發出的新指引,凡在該市從事寵物業的新申請者,無論是負責人還是僱員都必須通過動保處所舉辦的考試。另外,還需要滿足四大條件,才能申辦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包括:
  1. 在配套上聘請特約獸醫師作醫療諮詢;
  2. 為所有出售寵物植入晶片及登記,將出售動物的資料上傳到寵物公會,從源頭管理杜絕非法繁殖;
  3. 對寵物購買者進行生命教育;
  4. 學習如何管理退役犬隻等。
台灣的新政策規定現有寵物店負責人及僱員每年需要接受2小時動保教育時數,現時香港並未有類似安排。(龔嘉盛攝)

現有寵物店要上堂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目前全新北市有345間寵物店,執業者雖無須考牌,但負責人及僱員每年需要接受2小時動保教育時數,逐一學習新推出的動保政策。另外對於店內所飼養的寵物,店主也要聘請長期合作的動物醫院或獸醫師。希望藉此提升寵物業者對動保法例的熟悉和專業度。

陳淵泉發現,今年4月在市區包括新店陽光運動公園、青山鎮社區相繼發現棄養犬隻,相信是非法業者所為,期望新政策可杜絕惡意棄養。

香港法例含糊 店主動保意識不足
在香港,經營寵物店需要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申領動物售賣商牌照,否則即屬犯罪。為保障動物福利,牌照的營業守則羅列了對以下範疇的要求:
  • 動物的空間要求
  • 處所和圍封物的標準
  • 保護措施,保護動物免遭不利的條件影響
  • 光度和通風;衞生和清潔
  • 營養和動物健康
  • 控制害蟲
  • 以及保存記錄
現時香港寵物店牌照的營業守則並沒有提及對棄養動物的處罰。(Getty Images)

漁護署發出的營業守則中列明:「動物售賣商有責任確保在其照顧下的動物享有良好的動物福利。所有持牌人必須時刻遵從牌照條件和營業守則。在新規例下,持牌人如不遵從牌照條件或營業守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但當中並沒有提及對棄養動物的處罰,不少寵物店免得繼續增加店鋪成本,會將患有疾病或年老等未能成功出售寵物棄置街頭巷尾,任由牠們自生自滅。

香港的動物相關法例落後於區內其他地區,要追上還要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