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

小狐落香港 / 麥志豪


原文連結在此: http://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231363&catCode=126&topicId=658
【now.com生活】我是一隻小赤狐,在內地的養殖場被繁殖出來的。自出娘胎那天起,我就過著和狐狸不一樣的生活,我沒有見過天空,沒有到過森林。我未見過爸爸媽媽,自然也沒有學過捕食。我不是住在洞穴,而是住在鐵籠裡。我很想奔跑,卻終日在籠裡睡。 一天場主說接到香港的訂單,要把一批新貨運到香港。這批貨有不少珍禽異獸,而自己竟然也是其一。 「行運了!」我內心暗喜,因為我將要被賣到香港做「寵物」,顧名思議,將會有人寵愛我了。加上我早有聽聞,香港人愛護動物,也有完善保護動物的法例。今次真是飛上枝頭變鳳凰,我至少可以做回一隻真正的狐狸吧。 無論如何,總好過留在內地擔驚受怕,不知那一天會被拆骨剝皮,最後不知被放上餐桌還是被披在闊太身上。

我被擠進籠裡,屈在車卡。但沒所謂的,只要想著文明的香港,我就可以咬緊牙關捱過去。可能是場主為我打了些麻醉藥,我迷迷糊糊、暗無天日的不知過了多少天,最後輾轉被賣到新主人手中。

我的家不算小,但可惜卻大部份時間都被困在籠裡。「可能大家都要適應期吧,不可以心急。一定不能讓主人看到我的野性,否則被主人嫌棄就慘了。」為了討主人歡心,我總喜愛把自己捲成一團,展示自己綿綿厚實的絨毛,讓主人撫摸。每次見到主人在朋友們面前洋洋得意的表情,我知道這一招是挺湊效的。

和主人享受了個多月的密月期,我有點放鬆,也有點不耐煩了。有時會發一下脾氣尖叫幾聲。事實上雖然被當成一隻寵物,但仍是難掩我骨子裡的野性。特別在深夜時份,風吹草動,我就想出外活動了!特別是看到飛過的雀仔,走過的昆蟲,我就按捺不住。好幾次都吵醒了主人。「我不過是小朋友,主人是不會怪責我的。」

一天,主人把我放進車廂,然後駛到偏遠的郊區,我第一次近距離嗅到樹木和青草的味道。主人把我從籠子裡放出來,我興奮四處亂竄,舒展筋骨。「主人待我真好!」我在山林裡捉昆蟲,追雀鳥,樂極忘形。玩到餓了,乖乖的伏在一旁等主人回來,一直的等,等,主人卻沒有回來。

那一刻我開始慌了:「主人不回來怎辦?我只是一隻寵物,我不懂覓食的!自小都是人照顧我的!你不會以為我真的是野生吧!」

「不用怕,香港人是愛護動物的,一定有人來救我。」我也算得準,很快的確有人把我救起,再送到一個地方。在那裡飽餐一頓,然後得知自己身處「愛護動物協會」,單聽這個名字,我內心就踏實很多了。

不久,又有人來接我到一個叫海洋公園的地方。「我不是海洋動物,去那裡幹嗎?是搞錯了吧!」也不知何故他們都誤以為我是罕有的大理石狐。其實我也不知我和大理石狐有什麼分別,可能牠的價錢貴一點?後來公園透過基因測試才得知我只是一隻普通的赤狐。亦因此不符合他們什麼的引入動物政策,於是又把我歸還給那個最初收留我的協會。我真的一頭霧水,也有點氣。

「是看不起我嗎?覺得我不是稀有動物??不喜歡我就不要把我運來香港!是你們用錢買我過來的。」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香港對動物的階級觀念比內地更重。他們待名種貓狗如珠如寶,卻把街上的說是流浪動物,說殺就殺。那我呢?既不算名種,又不算稀有,也不是瀕危,又說我不是原生物種,諸多理由,竟然當我是難民般踢來踢去。 如是者海洋公園不要我,動植物公園不要我,嘉道理農場不要我。「那隨便找個人收養我好嗎? 」卻又有保育人士跑出來說千萬不可,這只會鼓勵了市民飼養野生動物,也變相為不法繁殖商抹屁股執手尾。後果不堪設想。「不!不!不!我不是什麼野生動物,我只是繁殖商生產出來的寵物,不是你們落訂單也不會有我?!」

我狐狸也算是聰明的,但就是想不通你們搞什麼鬼?!由始至終不是你們說要買我過來嗎?不是你們的政府都批準的嗎?你們不是有個叫漁護署的部門負責打擊非法動物買賣及保護野生動物嗎?我來香港是不合法的嗎?!除了我的同伴外,其實每日都有海陸空不同的珍禽異獸運到香港給你們做寵物,你們政府是不知道還是視而不見?! 這個叫漁護署的部門都算是大整蠱了!!!

我的心涼了一截!如今做不成寵物,也回不了頭做野生動物。兩面不是狐,我只望有生之年,有機會好好享受一下藍天白雲下,在山林內奔跑一次。雖然早就預了下半生要在籠裡過,如果不用被人道毀滅的話。

**以上故事,純屬老作,如符現實,實屬非常非常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