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狂搖掌摑松鼠狗 運輸工認虐畜 官:去讀課程學吓點同狗相處

《蘋果日報》,2018/2/22

運輸男工深夜遛狗時因狗繩鬆脫,飼養的松鼠狗走甩,他稱追趕及抱回愛犬時遭「咬咗一啖」,情緒激動捉住松鼠狗猛烈搖晃,又掌摑牠及推埋牆壁,途人稱聽見「砰」一聲。男工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虐畜罪,遭裁判官質疑「(狗繩)綁得唔啱,你唔怪自己,怪隻狗」,更要求被告報讀養狗改進課程,學習如何與狗相處。

被告吳浩彬(26歲)被控去年7月4日在旺角道「殘酷地驚嚇」(cruelly terrify)一隻3歲松鼠狗,與一般寫「殘酷地對待」有異。案情指被告當晚11時許在街上雙手扼着松鼠狗,情緒激動,猛烈搖晃牠達一至兩分鐘,亦一直破口大罵,之後突把牠向牆邊推撞,並兩次掌摑牠,途人即時制止並拍照報警。被告警誡下稱因狗不聽話,犯案是「想教佢一課」。愛護動物協會接管松鼠狗後,無驗出外在傷痕或流血。

賴狗繩鬆脫 被斥「怪隻狗?」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親自求情指,飼養涉案松鼠狗兩年,其間人狗從未試過分離。他指因松鼠狗做錯事,抱起牠責罵時被咬了一口,故衝動犯案。裁判官反駁「你條繩甩咗,即係你綁得唔啱」,又說:「你唔怪自己,怪隻狗?發佢脾氣?隻狗幾大啫?都唔夠你一截手臂咁長!」裁判官直指即使被狗咬,也不可這樣對待狗隻,嚴詞飭令被告:「同我去愛護動物協會,報讀課程學吓點樣同狗相處!」

被告否認發脾氣,亦指案發後遭愛協禁止他探望松鼠狗,人狗分隔達7個月,感很難過及後悔,「最慘係隻狗,好似屋企人唔要佢咁」。被告亦透露打算安排由女友出面,重新領養涉案松鼠狗。裁判官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5月31日判刑,被告繼續保釋。

愛協回覆《蘋果》查詢表示,除了在不定時的社區及學校講座宣傳和呼籲愛惜動物,亦有針對不同人士開辦課程,包括教授狗主應如何為愛犬套上頸圈、如何遛狗等,亦有訓練退休人士成為寵物保母。

案件編號:WKCC68/18